金融诈骗受害者季仁德指控浙江公安徇私枉法


——强烈要求对戴公超、方能地等犯罪团伙立案侦查的报告

我名叫季仁德,男,汉族,浙江省浦江县人,身份证号:330726196407270033,联系电话18969356175.

现在向领导反映:

1、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出纳徐文珍、胡佰友、银行个别柜员等参与巨额金融诈骗案。徐文珍电话:13857569761;胡佰友电话:13600632005

2、本案诉讼过程中,由于浦江县公安局民警戴公超和浙江文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方能地两人又与上述人员串通、毁灭罪证,导致本案石沉海底,致使罪犯仍然逍遥法外。

3、我为讨公道反被公安劳教一年。074月,我和浙江文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方能地,向浦江县公安局报案。

案件受理后,由浦江县经侦大队中队长贾国锋承办,于6月再由民警戴公超负责具体侦查。戴公超就叫我提供了事实和证据资料,在之后10个月的办案中,方能地和戴公超以律师和公安办案经费紧缺为由,要我提供经费两万元,以资助侦查。又两次叫我提供汇款进账单,一张日期是04426日,另一张日期是0458日,两张账号都是浙江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211020719200000457转季1211020701000116355,面额各15万,谁知,于08415日归还所有资料时,以上两张汇款进账单一式三份没有归还。我为了追回以上两张证据,多次向公安反映。

2009519日,浦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侦查中从绍兴工商银行有两张汇款进账单查出来,但其表格、印笺、印章与原来我所提供的截然不同,其中04426日的汇款进账单账号也不一样。

我为讨回公道向戴公超和方能地要求归还证据资料时,他们气势汹汹用武力和权力来镇压。恳请领导主持公道,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社会和谐、政治稳定。

特此报告!

浙江省浦江县浦阳街道白林行政村塘东片312

季仁德

20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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