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看守所以权代法人权状况差


2014/5/13)权利运动发布:

来自石景山看守所的信息:我叫陈靖,家住石景山区金顶街铸造一区16一栋,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石景山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于2013年石景山看守所拘押于c3号。

20131120日凌晨零点20分左右,我在值班期间发现同监室在押人员曹新良将绳子套在脖子上吊自杀,当时我当即冲上将他(曹新良)抱下来,并把他按倒制止了他上吊自杀。之后及时通知了管教民警,制止了上吊事件。这本应该算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获得减刑,但石景山区看守所领导说怕民警管教担责任不肯上报,使我本应该获得减刑奖励一直没有获得,并多次找看守所领导,但他们一直避而不见我,当时参与制止曹新良上吊的还有同监室的宋晨明(已释放),以及现在北京市第二守所服刑史京宏,现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服刑的刘超。每个公民都要有平等待遇,揭露石景山看守所公权力,不平等以权代法。

今年的(45日)清明节,著名维权人士应立钢和刘喜珍因为到杨佳墓祭奠,结果被关押石景山区看守所30天,直到到55日晚上24点才获得自由。据说,看守所的人权状况一塌糊涂,受到牢头监狱霸殴打。

宋晨明电话:1352224952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服刑人员权益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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