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1月16日,本网获悉:今天,屡遭酷刑及徇私枉法迫害的环保人士嵇书龙女士,收到了由江苏省常州监狱就其向司法部、国家信访局投诉反映监狱酷刑而作出的信访答复意见书,在该意见书中,称嵇书龙女士向有关部门反映监狱中受到酷刑,无事实根据,不予支持。嵇书龙女士认为,被投诉方如此“睁眼说瞎话”的答复,再次印证了“自我监督”就是个笑话。
江苏环保人士嵇书龙女士,因为带领村民抵制阜宁县政府从苏南引进有毒化工企业,保护村民耕地和自然环境,而在2012年被原阜宁县公安局长、副县长沈恩山以“寻衅滋事罪”构陷判刑两年,这一次徇私枉法裁判下的迫害行为,让嵇书龙女士在监狱中受尽了狱警陈丽的各种手段的残酷迫害,差一点就命丧冤狱中。出狱后,嵇书龙女士继续在北京边打工边信访维权,投诉监狱的迫害行为。
2017年10月2日,嵇书龙女士再次遭到阜宁县公、检、法以寻衅滋事“口袋罪”重判4年!在嵇书龙女士第二次被构陷过程中,遭到了办案人员乔绍(少)佰与张开新两人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两人不仅长期对嵇书龙实施残酷的迫害,而且还扣押嵇书龙家人送进来的棉衣棉裤,让嵇书龙女士整个冬天只穿看守所发的一双凉拖鞋和一条大短裤。
屡屡遭到徇私枉法及酷刑迫害的嵇书龙女士,不畏生死继续就酷吏们的实施酷刑行为向司法部、国家信访局进行投诉控告,江苏省常州监狱这一次出具书面答复,应该是司法部、国家信访局的转办下而作出。嵇书龙女士之所以将该答复意见书称之为睁着眼睛说瞎话,理由很简单,在她第二次遭到刑事构陷一案中,主要是因为投诉江苏省常州监狱实施的酷刑行为,所以,在该(2018)苏0923刑初492号刑事判决书的第八页,被投诉的江苏省常州监狱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大方”地承认对嵇书龙上各种各样的刑具的事实,并出具《戒惧使用审批表》作为证据,证明其对嵇书龙使用酷刑的合法性。而具体酷刑是实施者、狱警陈丽,即使其狱方出具了《戒惧使用审批表》这一证据,在法庭上也绝不承认对嵇书龙女士动用过酷刑,因为她很清楚,那就是严重违反宪法和监狱法的罪恶行为【见判决书第十页】。
既然在刑事构陷时“大大方方”承认了自己对环保人士嵇书龙使用过刑具,为什么在司法部、国家信访局转办嵇书龙的投诉时,又矢口否认曾经对嵇书龙的这些行为呢?如此自相矛盾显然是欲盖弥彰。此外,作为被投诉的行政机关,江苏省常州监狱没有按信访分类处理规则作出行政程序处理决定,更没有告知救济途径。
对被投诉方江苏省常州监狱睁着眼睛说瞎话的答复,嵇书龙女士表示,自己一定会拿着由被投诉方自己的自相矛盾的证据,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嵇书龙电话:1535828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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