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日“华侨冤民联盟”成员、上海陈小明亲属致中央第四巡视组



(2011-6-17)权利运动发布:
中央第四地方巡视组张文岳组长及各位专员你们好∶
我是旅居日本的侨民陈伟华,近闻你们受中央重托到上海巡视,现急书一封,希望引起中央巡视组重视,并敦促当地政府,本着事实和法律,确实解决这场血拆人命案。因为我上海的家人在不法的血腥暴力拆迁中已付出了两条人命!问题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解决。

我们被强拆的家,位居在上海市黄金地段——徐汇区长乐路445弄基地,毗邻淮海中路。如此幸运拥有黄金地块,在任何一个具有保障市场经济的法治国家,一旦遇到拆迁都必然成为中产阶级。可是,1994年8月上海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现名徐房集团有限公司)①在无合法有效的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证的情况下 ②欺骗长乐路445基地居民称该基地只建造公共设施 ③隐满市政府“建造商品房可以回搬”的政策〔见1993年6月24日上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49条〕,用暴力强行将我大哥家、二哥家、父 母家劫持到边远地区的壹户屋内,再把我们兄弟父母各家的房屋强拆,建造了高级配套商品住宅楼。

我的父亲在被长期禁居中忧郁成疾,最后于2001年10月29日悲惨地撒手人寰,终未能回到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我的母亲邵金花与你们一样,是一个共产主义信仰者,曾经还是风光一时的上海市、区先进工作者,现在却因为不法拆迁而成为失去了家园、无家可归的真正无产者。

最为悲惨的是我的大哥陈小明,在兄弟、父 母与自家房屋被非法强拆后,时年41岁且身体健康的大哥坚持自学法律、依法维权。在陈小明的多番努力下,法院撤销了徐汇区政府的强迁令,但是,行政违法行为认定后,赔偿却没有了下文。由于陈小明赢了官司,同样遭遇非法拆迁的老百姓纷纷上门向他请教和求助,善良且富有正义感的陈小明就开始为老百姓写诉状,并作为公民代理人直接出庭与不法的官、商对簿公堂。

与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者的政府对簿公堂在法治国家是值得肯定的行为,也是建设公民社会过程中应受鼓励的行动。但是,我大哥陈小明行使宪法、法律赋予正当权利的行为却遭到了无良官商丧心病狂的报复和陷害!2006年2月15日,陈小明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秘密绑架至卢湾公安分局老仓库〔上海建国中路22号〕,并连夜审讯,用皮带捆绑殴打,在寒冬腊月被剥光衣服,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一闭眼就遭拳打脚踢,被一次次折磨得死去活来……。

在家人发觉大哥被关押在卢湾区公安分局黑牢后,特委托律师前往交涉,但卢湾公安分局以“涉及泄漏国家机密”为借口不准律师会见,不给家属任何法律文书,甚至威胁说要以 “泄漏国家机密罪”判陈小明十年徒刑。行政诉讼过程中除了能揭露出官商勾结的真相,何来涉及国家机密之说?莫非上海某些高层官员的违法行政行为就是国家机密?

在被非法关押近半年后,陈小明于2006年7月11日被以“寻衅滋事罪’批捕〔见附件〕,并又以“涉及国家机密”为借口不准律师会见〔见附件〕,后检察院又两次退回要求补充证据。2006年12月,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全球居住与反迫迁中心”为羁押中的陈小明颁发了《住房人权捍卫者奖》,国际社会给予了很高的殊荣。然而陈小明的不堪司法命运并没带来转机,于2007年3月被以蓄意捏造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刑两年,而该案所指称的“〔2004年10月28日〕法庭”根本就不存在〔见附件〕。此时,被转押至监狱的陈小明终因酷刑令其生命垂危,狱方才通知办理保外就医。保外就医仅仅两天,陈小明在残酷迫害的折磨下于2007年7月1日 大喷血惨烈而亡!

陈小明遭残酷迫害致死后,我们聘请律师状告监狱方滥用职权的渎职违法犯罪行为,但上海地方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书面裁定。在这几年中,我专程回国与国内的家人到上海市政府、市人大、市公安局、市纪委等信访办以及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中央领导走访、信访达一百余次,但至今杳无音讯,如此行政不作为,明显与上海市政府和政法委领导的决策有关。而我每一次回国探亲陪同家人依法走访、信访时,都要受到监视、盯梢和恐吓威胁。在平民百姓毫无救济渠道的现实下,上海徐汇区长乐路445基地动拆迁中的雇凶杀人案、上海麦琪里动拆迁中的被纵火杀人案等血拆案以及上海更多的暴力拆迁事件持续而普遍性地发生着……。你们在上海市的巡视接待工作已经整整两个多月了,相信你们也已从前来驻沪工作站表达诉求的大量被强拆难民中对上海市的黑社会化暴力拆迁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去年“两会”记者招待会,温家宝总理的“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至今言犹在耳,今年“两会”前,温总理作为十三亿人口大国的总理亲自到国家信访局接待上访冤民再次让我深受感动;“两会”后,胡锦涛总书记又向各级政府重提依法行政。而上海━━我们全家自1994年遭到强拆以来,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我的哥哥陈小明在诉求法律正义过程中,由于触动了当地利益集团,而被扣上了莫须有的罪名,虐死在监狱里,我们家人在这场不法的血腥拆迁中付出了两条人命!这,让我这样两种社会制度的亲历者尤为感触深刻。

张文岳组长、各位专员∶
你们是中国社会的精英,你们有着超凡的智力,你们更有过问这个案件所必需的头衔、职务和权力,在你们的治理下,只要正视自己的责任和恻隐之心,你们就不会选择回避和沉默。

我们华侨身处异国他乡,血脉亲情、温馨回忆和文化传统是海外华侨和故土之间的精神桥梁。但是,这座桥梁需要我们共同来维护,而不是纵容邪恶去摧毁她!亲人蒙受巨冤、失去家园,我们也备受煎熬,因此,我们愿意为蒙冤者奔走呼号,寻求公道。

上述案件,积累经年,处理起来看似具有难度。但是,上有责任、良知、正义等永恒的价值,下有人民的期望和信任,你们,不过是需要一些勇气罢了!

为了早日解决问题,为了我的风烛残年母亲、二哥及全家能体会到总理的的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敬请中央第四地方巡视组张文岳组长及各位专员督促上海有关部门 ㈠ 对陈小明被虐杀的人命大冤案进行立案调查、平反昭雪;㈡ 依法赔偿和归还我们家被上海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掠夺的房屋财产。

此谨呈!

旅日华侨 陳偉華
联系电话:0081-9080806866
2011年6月13日
侨眷 邵金花 暂住上海徐汇区桂林东街99弄15号304室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服刑人员基本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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