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秀兰身穿“我要立案、还我诉权”的状衣跪在中院大门口)(郁秀兰被关入学习班黑监狱中)(通过信息公开查询,证实莫家桥地块的征地拆迁属于违法行为)
(2011-6-17)权利运动发布:
每逢星期四无锡市中级法院领导接待日,已60多岁的郁秀兰都会身穿“我要立案”的状衣准时等候,甚至跪求领导一见,但人民法院的领导却视若无睹,只是一味让法警或保安将其强行带离。老人之所以跪求,只因自己和儿子的两幢房屋被政府用不法手段拆除,而且还搭上丈夫的一条性命。
2003年前,无锡市滨湖区华庄镇旺安村的郁秀兰和退休的丈夫丁振华经营着养猪场,儿子丁胜武在市场上卖猪肉,一家人是衣食无忧。郁秀兰和丈夫丁振华居住的是旺安村莫家桥45号一幢255平米的三层楼私房,该不动产的权证登记在丁振武名下;其儿子丁胜武居住在同村新建的一幢274平米别墅,门牌号为45-1号,该不动产的权证登记在丁胜武名下。
到2003年,无锡市滨湖区经济开发管委会拆迁办公室贴出布告,称为了滨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需要,需对华庄镇莫家桥地块实施征地和房屋拆迁,但没有公布是什么建设项目,更没有公示征地拆迁的合法手续。
为了达到不法拆迁的利益最大化,滨湖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采用坑蒙、诈骗和恐吓等手段实施逼迁。丁振华管委会拆迁办的威逼下,先是将自己255平米的45号两间3层楼房调换了60平米的安置房和8万9千余元的所谓补偿款;后又在管委会拆迁办恐吓下,擅自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拆迁办这个不法机构签订了儿子丁胜武的45-1号别墅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74平米的一幢漂亮别墅只调换110平米的安置房和21万元补偿款。这样的安置补偿与当时的市场价格相去甚远,不仅显失公平原则,而且由丁振华代替丁胜武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显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丁胜武就拆迁办采取欺诈胁迫手段与父亲丁振华签订45-1号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损害了自己合法权益为由向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结果滨湖区法院在明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拆迁办不具有拆迁人资格、并查明丁胜武从未委托其父亲丁振华的情况下,认为丁振华代替其儿子、45-1号别墅产权人丁胜武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表见代理行为,故意枉法裁判驳回了丁胜武的诉讼请求。觉得愧对家人的丁振华听到如此判决,承受不了打击而突发脑溢血而瘫痪,熬到了2008年终含冤撒手人寰。
为了讨回自己的合法财产、也为了告慰死不瞑目的父亲,丁胜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公开自己房屋地块的建设项目,结果无锡市规划局和建设局均于2010年6月作出书面答复,称该地块没有建设用地规划和房屋拆迁许可等信息。换句话说,滨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8年前所谓的征地拆迁完全是非法的!
得到滨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的征地拆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的确实充分证据后,郁秀兰老人和儿子丁胜武就滨湖区人民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向无锡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仅郁秀兰老人和儿子丁胜武的合法诉权被剥夺,而且郁秀兰还三次被非法关入臭名昭著的法制学习班黑牢,丁胜武在被非法关押时还遭到暴力侵害。
现在,郁秀兰和儿子丁胜武因政府的非法征地拆迁不仅失去了亲人,还失去了原来稳定的收入,他们的合法权益何时能得到无锡中院的司法救济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丁胜武电话:1386173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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