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人士陈云飞狱中酷刑染病 拟对案件提出申诉

陈云飞和母亲合影资料图片

(四川)四川民主人士陈云飞上月底(3月25日)刑满出狱,他曾三度转换监狱并受到酷刑,家人和律师不准探视,他将向狱方提出行政覆议,并对案件提出申诉。

陈云飞周三(17日)表示,他在3月25日从四川雅安监狱释放,由成都巿和温江区警察送回母亲家,家人根本不知道他关押何处,没有到监狱迎接。出狱后,当局没有怎样限制他,只是口头说“今年不可以到北京”,当然也不允许出境。

出狱后陈云飞与母亲合影

近日他到医院做了肺结核及乙肝的检查,发现患上乙肝,其他病则不清楚,他将会做全身检查,因为狱中曾受到酷刑,目前身体虚弱,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医院。

陈云飞被关押4年期间,曾多次受到虐待及酷刑。他忆述,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他受到3次虐待,其中两次成都新津县领导视察。按照看守所规定,新津县看守所所长张林巡视看守所时,在押嫌疑人须立正,喊“领导好”。

陈云飞认为此举有辱人格,迫人奴颜婢膝,故他拒绝喊“领导好”。还有一次副所长不准“耎太极”被他拒绝,结果受到酷刑,包括2 次“鸡啄米”及1次“龙抱柱”。

“鸡啄米”是中国监狱酷刑的一种方式,即把囚徒的手、脚铐在一起,这种酷刑会使手腕伤得很严重,让人痛苦的生不如死。后者“龙抱柱”,即将手与大腿铐在一起。

四川作家谭作人评论说:“龙抱柱”是一种典型的酷刑。即把双手双脚铐在一起,手铐脚镣“攒四蹄”,“打亲家”,人被迫弯曲对折成大虾状,吃饭和大小便都不能自理,需要求人帮忙,而且连续施刑,昼夜不停。一个星期下来,腰直不起,可能造成残疾。连续施刑14天,究竟有多大的仇恨?这种酷刑,应当明令禁止!

陈云飞被无间断的酷刑折磨了十四天,期间无法自主进食,必须靠人喂食,勉强走路几分钟便汗如雨下,因全身疼痛,致彻夜难眠。

陈云飞的上诉被驳回后,他被转移到3间不同的监狱服刑,狱方没有说明转监狱原因,家人没有接到探监通知,整个坐牢岁月都没有家人和律师探视。陈指出,2017年7月4日,他首先被送到邛峡监狱,在那里被强迫劳动,劳动量很大,完成不了任务被罚站,他反抗被狱霸殴打。

大约两个月后,他被送到高度戒备的眉州监狱,这次被单独及禁闭式关押,不让放风、看书,不准见律师及与外界接触等,并遭到狱警殴打,需养伤40多天。

成都市新津县看守所

现任所长张林

资料图片

他续说,直至2018年9月21 日,他被秘密送到雅安监狱服刑,家属和亲友均不知道。期间他向狱方反映受牢头狱霸辱骂,结果又被狱警用刑具殴打。他将提出行政覆议,控告狱方的违法行为。

陈云飞说:在监狱里面被3个警察群殴,其中两个警察动手,一个警察递殴打的刑具,那警棍、警棒,它那个警棒放电的。我等身体好一点会提出行政覆议,该控告得控告,反正拿起法律武器。

他又补充,在狱中提出申诉案件以及行政覆议,狱方恼火,不让他写字,所以没法写申诉状。未来的日子,他将会提出申诉,这是公民权利,当局起诉他有关维权事件,按刑法规定不违法,他坚持自己无罪,今后将继续维权、继续做民主“业余驯兽师”。

陈云飞说:反正这个必须坚持(申诉),这个是他们所说的公民权利,我们虽然没有,但是我们必须要去争取,还是接受“驯兽”,还是跟着我们的老板习近平干,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面。

成都市新津县看守所现任所长张林违背国际《反酷刑公约》,中国已批准加入该公约,系违法犯罪之举,所方曾口头向陈的律师隋牧青承诺不会再使用酷刑,然而区区数月后,陈云飞再遭酷刑惩罚。

现年52岁的陈云飞,四川达州巿达县人,90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曾参与八九学运。 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与20多名成都公民到新津县为六四死难学生萧杰、吴国峰扫墓,在回程途中被百多名特警拦截,翌日被以涉嫌煽颠罪、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新津县看守所,其后当地检察院取消煽颠罪。

2017年3月31日,案件在成都巿武候区法院一审开庭,并当庭判刑4年,上诉后维持原判。

权利运动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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