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上访遭招远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二年的山东访民王江峰案 一审判决撤销 再审改判1年10个月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11月2日,因长期上访遭招远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二年的山东访民王江峰案,一审判决撤销后再审改判1年10个月有期徒刑。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 ,王江峰原是招远市蚕庄供销社主任,2003年被因职务侵占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王江峰不服判决,坚持上访申诉,被多次行政拘留,地方当局甚至在2013年对其作出劳教1年的决定,理由是王江峰到联合国开发署上访,后在同年七月将其释放。

2017年3月13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招远市公安局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其律师在会见后透露,其是因长期上访遭招远市政府打压,法院法官的证据大部分不是来自其手机上的,法院法官的证据来源不明。

2017年3月23日 于招远市看守所审判庭第一次开庭。2017年3月30日 于招远市看守所审判庭第二次开庭。

2017年4月12日,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其辩护律师告知家属,王江峰案已于4月7日宣判(没有公开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7年6月13日,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案件被招远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由法院院长提起再审程序,但目前开庭时间仍未定。

2017年8月4日,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被招远巿法院副院长王春东安排非司法人员提审,并要求其写认罪书、解聘律师、不准上诉及十九大不准上访,再审便可改为判刑1年,王江峰没有答应,并向巿检察院对法院副院长违法办案提起控告。

2017年11月2日,因长期上访遭招远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二年的山东访民王江峰案,一审判决撤销后再审改判1年10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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