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检察院将受害人当作诈骗嫌疑人的荒唐监督


(2010-10-21)权利运动发布:
坚信“公正总会到来”的诈骗受害人袁小平,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作出的佛检复字[2010]21号“同意南海区公安分局不立案决定和南海区检察院作出的复函”的复函。离奇的是,这一次佛山市检察院作出的[2010]21号复函中称:“经本院侦查监督科审查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袁小平涉嫌诈骗……”,竟然将受害人袁小平当作诈骗嫌疑人王玉军。而且,在整个[2010]21号复函中不仅只字不提及受害人袁小平提供的证据,而且始终未提及犯罪嫌疑人王玉军的名字。

江苏省丹阳市的袁小平投资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佛山美而鑫涂业公司百分之40股权被同乡加“朋友”王玉军骗取后,南海区公安分局里面水派出所积极进行调查取证,在该案王玉军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由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大队长何计垣操纵,最终竟以“王玉军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撤案处理。使犯罪嫌疑人王玉军逍遥法外。
(详细案情请查阅权利运动7月7日、8月24日发布,以及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纪实: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1090040100k32u.html)

袁小平这一次收到佛山市检察院作出的[2010]21号复函,是继2010年5月12日接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作出的佛公南撤[2010]00081号撤销案件决定书;2010年7月6日接到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作出的佛南检控申[2010]4号“同意公安机关撤案决定”复函后,第三次遭遇刑事侦查机关和侦监督察机关的枉法。

袁小平上千万的股权资产被王玉军用计谋骗取后,还为佛山美而鑫涂业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民间借贷落下一身债务。其妻子因接受不了打击,一度跳楼自杀。

国家从计划经济模式转换到市场经济模式后,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经济犯罪活动,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要依靠健康的法治制度来保障高效廉洁的司法。袁小平股权被诈骗案一而再遭到司法机关枉法作为,从一定程度上佐证了缺乏体制外有效监督的社会主义制度所推行的市场经济是一个没有道德、没有法治的伪市场经济。

已做好进京告御状准备的受害人袁小平,其坚信的“公正总会到来”的想法何时能实现?假如温家宝总理近期持续的依法行政和政治体制改革倡议能够落实,也许在一定程度上能扭转和遏制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生“鬼推磨”或“磨推鬼”现象。

附相关证据材料,已经公安、检察院答复:
(在佛山市美而鑫涂业有限公司50万元总投资中,这是袁小平拥有该公司百分之40股份的第一笔投资设备的款项12万多元,而且有犯罪嫌疑人王玉军的签字)
(佛山市检察院的答复连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没有搞清楚,其荒唐背后究竟说明了什么?)
(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无视袁小平提供的投资证据而作出的极不负责任的答复)

(王玉军诈骗袁小平股权一案本已被立案,但案件到了南海区公安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何计垣手上突然发生不可思议的转变,社会主义制度特色法制下,经侦大队肥职再次得到印证)

相关联系:
袁小平电话:13590588000.
南海区里水派出所罗亚军电话:13902897598。
南海区公安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吴计垣电话:13703083808。
南海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坚明电话:13702911322。
佛山市纪委书记邓敏强电话:0757-83334799。
(余六月雪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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