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有“社保诈骗案”二审结束 法庭择日宣判


(2010-10-2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9点到13点,知名维权人士刘正有先生“涉嫌社保诈骗”案二审在自贡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郑建伟律师为刘正有做了无罪辩护,刘正有做了无罪自辩。庭审结束后,法庭择日宣判。

今年7月2日,刘正有先生被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以社保“诈骗罪”一审判刑三年。刘正有当庭表示自己无罪,并当庭提出要上诉。

刘正有被指控涉嫌诈骗社保养老金一案,在法律上缺乏虚构事实的诈骗构成要件,完全是地方当局对长期从事民间维权的刘正有先生所采取的司法迫害手段。
(余六月雪撰稿)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