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41号“维稳”文件下的冤民秦凤玲还有希望吗?


(2010-4-14)权利运动发布:
多次进京控告中卫市城区法院副院长万生虎、又多次被拘留的冤民秦凤玲,在宁夏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发出的宁公(维稳)发[2009]41号文件后,又一次冒着失去自由的危险举家前往北京上访。

2008年秦凤玲正在读初中儿子崔鹏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法院判决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判决生效后,秦凤玲到中卫市城区法院请求执行,期间与法院副院长万生虎发生语言冲突,而身为法院副院长的万生虎不仅没有对受害者体现出应有的同情,竟然伙同其他法官竟然对秦凤玲实施暴力,将其从二楼推下,导致秦凤玲腰椎间盘4-5-6错位膨出,又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造成双下肢瘫痪的终身残疾。

据悉,秦凤玲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始逐级上访反映。然而,要告倒一个法院的副院长又谈何容易?在上访维权的过程中,不仅秦凤玲和家人多次受到拘留、关押和暴力伤害,其姐姐秦凤英在代理其儿子崔鹏的交通事故诉讼中,也受到恐吓和打压。现在秦凤玲两个未成年孩子都因为经济困难已经辍学,跟着瘫痪的妈妈和七十多岁外婆到北京上访。

按照宁夏自治区的宁公(维稳)发[2009]41号文件《关于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及因上访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中的规定,秦凤玲只有两条路:要么忍气吞声甘当鱼肉;要么坚持维权而被劳教、判刑甚至……而失去自由。

类似于宁夏自治区的宁公(维稳)发[2009]41号这样践踏国家法律的文件在许多地方都有出台,譬如经济发达的江、浙,更有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在如此杀气腾腾的“维稳”文件下,秦凤玲们还有希望吗?

附宁夏自治区“维稳”文件: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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