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宁县党委发文大肆侵占草原承包地搞破坏环境的政绩工程未究责


(2010-3-31)权利运动发布:
核心提示:【去年开始,地理上处于雨量充沛的西南五省持续六个月干旱,造成巨大的损失。这样的特大天灾显然与该地区建堤坝、砍伐原始森林造丰产林等人祸工程有关。那么,地处环境十分脆弱的宁夏,中宁县党委为了所谓的发展经济,竟然发文强行在他人合法承包的几万亩原始牧草地上铺压15公分的沙子种西瓜,其后果将会怎样?】

2001年,宁夏中卫市市民赵洪祥通过政府公开拍卖的形式承包了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管辖的4.43万亩草原,并签下草原承包合同和土地开发承包合同。在开发承包合同中约定,赵洪祥应当在该土地上种树植草,恢复生态。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由此,赵洪祥依法取得了为期五十年的草原使用证,拥有这些草原的合法使用权。

赵洪祥在取得4.3万亩土地承包权后,积极进行种植和养殖的投入,促进该地块的生态改善。然而到了2007年,相邻的中卫市中宁县党委突然出台中宁党发[2007]52号文,要在中宁县搞一个8万多亩的硒沙瓜种植基地。所谓的硒沙瓜种植,就是在原来原始的草地上铺上15公分的沙子,然后再在上面种植西瓜,由于裸露的沙地上日夜温差比较大,西瓜的含糖量就比较高,西瓜的品质就比较优。当然,中宁县党委这样规划的种植对脆弱的西北环境的破坏也是不言而喻的,而且,中宁县党委的52号文件竟然自说自话将在在其管辖的赵洪祥承包地也规划其中。

中宁县党委52号文件发出后,既没有与承包人赵洪祥进行任何的协商,更没有给予任何的补偿,只是滥用权力利用政府、公安等资源,跨区域抢占赵洪祥依法承包的土地,导致赵洪祥几年来的大量投入毁于一旦。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洪祥开始奔走于地方和北京的各级政府部门,同时向中卫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侵权诉讼。但整整三年下来,结果是政府不处理,法院不受理。

据赵洪祥反映,中宁县党委发文非法侵占土地搞政绩工程的行为背后,还有倒卖土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中宁县党委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严重违背可持续发展规律的“拍屁股”行为不仅损害了赵洪祥的合法权益,也无疑对生态环境和法治环境带来无穷后患。

据悉,赵洪祥就中宁县非法抢占土地行为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向常委会提交了陈情书,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能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对中宁县党委的不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制止。

附赵洪祥部份承包合同:


相关联系:
赵洪祥电话:15809563676。
中宁县县长左新波的电话:15109659999。
中卫市市委书记刘云电话:13723336999。
中卫市市长徐力群电话:15809550369。
中卫市主管土地副市长马世军电话:15809550999。
中卫市市长信箱申主任电话:13739520777。
中卫市主管土地副市长马世军电话:15809550999。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范永华电话:15009553666。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执法总队孙队长:13995107733。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刘慧:0951-5036588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办:0951-5015889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夜间值班电话:0951-5045508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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