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公安局长以超过一年为由拒绝严晓玲死因重新鉴定的请求


(2010-4-1)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3月29日)上午,福建“诬陷门”事件主角林秀英到闽清县公安局,就女儿严晓玲08年2月10日被鉴定为输卵管型宫外孕大出血死亡一案要求重新鉴定。闽清县公安局汤局长答复,严晓玲死亡已经超过一年,按照规定不能重新鉴定。林秀英要求汤局长拿出相关法律规定,或者给予书面答复遭到局长大人的拒绝。

在福州市政法委2009年6月24日的新闻通告中,福州市政法委刘明处长明确说明,2009年1月12日闽清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接访会,会议议定:林秀英如不同于公安局法医的尸鉴结论,可重新自找合法的机构鉴定。在会议议定中并没有规定自找合法机构重新鉴定的期限,当然,在法律上也没有重新鉴定的期限。

林秀英之所以强烈要求对女儿严晓林的死亡做重新鉴定,因为有大量证据不支持闽清县公安局法医作出的输卵管型宫外孕大出血死亡鉴定结论,尤其是2009年6月24日福州市政法委7明处长在新闻通告中,依据公安对聂志雄的调查称:2007年严晓玲曾两次堕胎,08年2月10日又死于已经几个月(推算应该又是07年怀孕)的宫外孕大出血。这里且不说林秀英在女儿严晓玲死亡的两周前,还亲眼看到女儿在走月经。那么,女人怀孕的生理周期应该是多少天?有没有可能在一年中两次堕胎后又再次怀孕的可能性?

闽清县公安局汤局长为什么拒绝林秀英自找合法机构重新鉴定的要求?汤局长凭什么否决福州市政法委刘明处长在2009年6月24日新闻通告中言之凿凿的承诺?汤局长是不是也意识到了严晓玲死于宫外孕的法医鉴定太过离谱?

昨天林秀英到闽清县公安局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时,使用的录音笔被保安强行抢走,所有与汤局长的录音对话全部被删除。林秀英表示,就女儿死亡原因重新鉴定问题将委托律师进行,重新鉴定申请用邮寄方式保存证据。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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