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被强拆难民控告“裸体”人大代表

控告人:逄凤琴,女,70岁,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龙泉街玉阳委二组居民,电话:13894589928,身份证:220521194511121727

被控告人:杨利君,男,通化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通化市人大代表。

控告事项:被控告人杨利君对申诉人逄凤琴住房强拆于2007112日至今仍无安置回迁住房,请求追究被控告人杨利君法律责任。                

控告事由:杨利君,于2007112日,在我本人不在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住房强行拆除,此并将我个人财物丢弃。拆迁至今7年中,只给3620元过度费。

期间我多次找政府和杨利君,至今仍无任何要结果,现如今我只能在外租房居住,期间有不明身份人员堵我租房烟囱,致我煤烟中毒,住院64天,我与任何人无冤无仇,我怀疑是我找杨利君要房原因。

杨利君在康馨园一期建设中,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建楼21栋,商业门市66户,私家车库106处,涉嫌利用棚户区改造名义建售商品房从中谋利,偷税漏税触犯法律。

2008年,杨利君将女儿移民到美国,成为“裸体”人大代表,为预防大捞特捞后被立案审查留了后路。

杨利君强拆我住房后,我要求原地回迁,但我住房原址却让杨利君建成商品楼对外出售,从中谋利,严重侵害我个人利益,我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严禁查杨利君,强迁行为,以及利用棚户区改造政策谋利,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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