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陈珍花:还我生存权!



我是陈珍花,女,19653月出生,现住江苏省大丰市大中镇大新村一组。

19931月,地方国营大丰市缫丝厂因发展需要土地,一次性强行征用我户承包农田7.4亩,未给分文征地补偿费(附:村民委员会书证、村民委员会分田台账),同时将我夫妇二人以征地代劳招收为该厂土地工(附:政治考查表、劳动合同),一度正常以计件工资维持全家生活。

后因工厂长期管理不善导致严重资不抵债,直至破产倒闭,20016月底我们这批土地工都被非法强行空手赶出厂门回家(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村委会证明、下岗失业登记证),陡然让我们既断绝了工资收入,又失去了原来赖以生存的土地,拒不重新安置,更不按国家政策照顾为我们减免相关劳动保险费用。

后被迫多方奔波投诉,直至今年大丰市政府才答应每户发给5000元征地安置费,但只是开了“白条”,一直总说没有钱(附:大丰市政府改发办“以纸代酬”的白条一张)。

由于长期下岗失业后,丈夫和公公先后重病多方求医并相继不幸去世,灾难更是雪山降霜,被迫债台高筑,家中还有身残多病的老人,全家一直沉浸在灾难苦海中挣扎;而地方政府为了政绩既不让我们依法上访投诉,也长期拒不妥善解决我们的生存大事,走投无路。

为了依法寻求和谐法治社会的温暖阳光,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关于共享改革成果的初衷,特再次大声疾呼:为民作主!还失地农民生存权,或还我赖以生存的土地!实因全家深陷灾难苦海已久,特恳求国家高层和新闻媒体密切关注被踢出厂门的失地农民工,尽快有效推动民生大业回归良性、温暖、和谐,以让我们失地农民真正从灾难中得到解救!  

具投诉人:陈珍花

联系电话:15961955581

2013101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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