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关注: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分局同意向范燕琼家属寄出拘留通知书


(2009-7-2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21号),已经是福建省南平市维权人士范燕琼遭到福州市公安抓捕第26天,上午,范燕琼的女儿再次致电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分局,一位姓郑的警官说已经决定给家属寄出拘留通知书。

范燕琼的女儿问为什么以前去马尾区公安分局多次都不给予手续?郑警官说在不妨碍侦查的情况下可以给,现在排除了妨碍侦查。问为什么拒绝律师会见?郑警官说案情规定不能见。问是不是以涉密为理由不让律师会见?郑警官说是。范燕琼的女儿问:为什么我妈的案子会和涉密有关?郑警官说这个不能告诉你。范燕琼女儿更正说:我又没问你涉什么秘密,我是问你我妈犯了什么罪,会和涉密有关联?郑警官说不好回答。

范燕琼女儿问为什么涉密的问题,但郑警官始终避而不谈。最后,范燕琼女儿问依据什么判定涉密?郑警官说依据《刑诉法》96条第二款。并叫其自己去看。

《刑事诉讼法》96条第二款: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范燕琼女士是因为涉嫌什么罪名被拘留?而这个罪名竟然又涉及国家机密!我们希望福州市当局对公众有一个交代。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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