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政法部门欲以“帮教名义”解决林碧仙上访问题



(2009-6-22)权利运动发布:

2009年6月21日,是福建省未成年人管教所(以下简答:少管所)的少年犯与家长的接见日,该所位于省城福州市南屿镇下村。每逢此时,远在三明市沙县的林碧仙总会风尘仆仆地赶到少管所来接见儿子李林。李林因抢劫、轮奸罪被判了13年,关在少管所里已八年,期间减了两次刑,一次各一年零七个月,李林剩下两年左右的刑期。

2002年5月22日,李林在参与一起抢劫被公安抓捕。后,在刑讯下屈招了前一个月当地发生的一起轮奸案。林碧仙泣控,时儿子李林还未满15周岁,还未发育的儿子怎会成了“轮奸犯”?
2003年1月29日,沙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作出抢劫、轮奸罪名成立,判处李林16年徒刑。
2003年3月18日,三明市中院终审改判13年。

今天,林碧仙意外地看到儿子李林笑了,以往接见都是忧忧愁愁,不说话,也不敢说自己心中的委屈和痛楚,通话过程不但有监控,如果说了让少管所领导不高兴的话,也就意味着自己将失去剩下不多的自由,以后日子会更煎熬。仅剩的两年多刑期有望进一步减刑,缩短了回家的距离。

6月10日11:07分,沙县人大张主任(李林案的包案人)发来一条短信:碧仙,你好!我这几天很忙,没能和你联系,前天我在曾书记(沙县政法委书记)办公室开会,司法局庄付(副)局长,法院俞付(副)院长参加会议。关于李林的事:一方面叫司法局去找省司法厅(少管所属司法厅管)尽快解决假释,另一方面法院尽可能改判轻一些,总的目标是李林尽快回到你身边。

6月19日早上,沙县信访局陈局长通知林碧仙说:“政法委曾书记要找你面谈”。上午9点许,林碧仙到了沙县政府政法委13楼见到曾书记、马书记(政法委副书记)、人大主任张林生等3人。他们给出意见:你提出的李林假释、轻判看来不可能,我们想以社区帮教的名义将你儿子李林带回你身边。最后,曾书记还说:我们抽个时间,到省政法委去一趟,帮你把问题尽快解决。虽然书记的话因底气不足而显得支支吾吾,但对林碧仙而言,那也是莫大的安慰,毕竟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问题正在朝好的方向前行。表面的现象却冲淡不了内心的忧虑,林碧仙担心儿子的健康状况,每每提及,焦虑之心可见,自遭公安一番“洗礼”后的儿子,内伤累累,以致于24岁的儿子,跟刚进去时身高没什么改变。

林碧仙,因为儿子蒙冤屈的事,七年多来,奔赴在漫漫的上访路上,风餐露宿,上下苦苦求索。她用五年的时间到福建省、三明市、沙县等相关信访部门持继不断地上访,直到2007年以后,转战北京的中央相关信访部门,一年12个月,在北京每个月都留下林碧仙为儿子申冤的泪水和足迹,林碧仙的努力虽不能马上改变儿子李林的命运,但,她每踩出一个脚印都是每个公民为争取权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绝望的环境里,让悲观的人们在永不言放弃的如林碧仙一样坚持追求公平、正义的访民们身上看到一丝希望。

相关联系;
林碧仙:13110581982
福建省未成年人少管所李容华第四副大队长:13696830110 (百合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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