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斯诺登来粪坑边踩蛆,支持独立媒体(香港)声明


2013/6/12)权利运动发布:

尽管,美国安全局为了反恐的需要、且通过了国会的批准,但该局的合同雇员爱德华.斯诺登还是以“监视民众电话纪录、并获取他们互联网信息属于违宪行为”为由,勇敢地将安全局的秘密监视项目披露。

 
在中国大陆地区,一个纳税人行走在北京的大街上,一个穿着制服的人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就可以拿着专用电脑对该纳税人搜查,一输入该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码,就能够发现是否是访民,并马上就能够决定是否送马家楼黑监狱,更不用说无所不在的对手机、网络监控了。

如果说,美国为了防恐、反恐而实行有限监控是政府违法宪法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污点的话,那么中国大陆地区就是当局制造的一个粪坑!爱德华.斯诺德“逃”到香港,实际上是一个在粪坑边踩蛆的行动。对此,关注访民权利、推动公民社会建设的权利运动表示欢迎。


揭發美國國家安全局侵犯全球互聯網用戶私隱的愛德華.斯諾登 (Edward Snowden) 逃到香港,他已公開表示,希望香港政府不要把他交給美國。

獨立媒體(香港)要求特區政府,在收到斯諾德按<禁止酷刑公約>申請「酷刑聲請」時,應該盡快批准;當美國要求引渡時,特區政府亦應確定斯諾德政治犯的身份,拒絕美方要求,令他能安全留港。

一、斯諾登所披露的機密,涉及全世球所有互聯網用戶的人權及私隱權。他所犯的 「罪行」,明顯屬「政治性」,特區政府有權亦理應保護斯諾登,拒絕美國檢察機關的逮捕和移交要求。

二、斯諾登所披露的資料,沒有傷害到任何個人,反而讓全球所有互聯網用戶了解到自己的權利和私隱被侵犯,亦澄清了國際社會對中美俄「網絡戰爭」的一些誤解。再且,美國一般的民眾亦視他為捍衞民權的英雄,香港政府絕對不應屈服美國的壓力,遣返斯諾登。

三、斯諾登一旦被遣返,極可能要面對 美國外交電文涉密者萬寧 (Bradley Manning) 曾面對的酷刑。萬寧於三年前在阿富汗被捕,為了把他運返科威特,美軍把他囚禁於一個八立方呎的動物籠內兩個月之久。之後,在維珍尼亞海軍基地長達九個月的拘留期間,他經常被脫光衣服單獨囚禁。聯合國的酷刑專家亦確認萬寧受到「殘酷和不尋常」的對待,符合酷刑的定義。

四、斯諾登之所以選擇匿藏香港,是因為他相信,這個奉言論自由為核心價值的城市,會保護他的人身安全。特區政府應捍衛我們的核心價值,拒絕遣返。

五、若特區政府不給予斯諾登恰當的保護,就是與全球所有相信民主自由等普世價值的公民為敵。
獨立媒體(香港)
原文:http://www.inmediahk.net/snowde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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