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乱象–村民选举观察[二]


我是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乡新农村村民刘凯,中共党员村民代表,今年45岁,怀着一颗最诚挚的心希望能公开、公平、公正的参加竞选,本村于2013年3月31日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可是万没想到选举当中出现以下很多乱象:

乱象一:乡政府负责人为本村印制选票有差异
选票是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总数印制的,本村1860名选民村主任的票印制1852张,却少8张而竞选妇女主任、委员的票数都不缺?(注:选举当天不知,第二天查看剩余选票告知村主任选票少8张)我乡共有11个行政村其他所有村都是村主任、村妇联、村委会委员用同一张选票投票,只有我村和拉拉屯村分别印制选票。

乱象2:办理委托票的问题 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
不按照程序规定操作,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按规定办理委托票的条件是需要当事人双方同时到现场提出书面申请签字按手印,如:

安素娟委托哥哥安邦旭的投票,王晓萌(在外上学)委托父亲王敏的投票。
上述选票都是未经本人到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乱象三: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
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如:安鹏——刘凤兰,安鹏是精神病人丧失行为能力,违规办理了委托手续委托刘凤兰投票。

乱象四: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生活参加选举的
没有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如:苗秀菊不是本村村民,她是本村外嫁女户口已经迁出,他为苗书林、李桂云和不是本村村民的张鹏和她本人共计投四张选票。根据2012年12月20日印制的《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非本村村民不能接受委托投票。

乱象五:本次选举没过半数
全村选民1860人,领出村委会主任选票1704张,候选人张伟得票852张。根据《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30条第1款规定“本村选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选民选举的其他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使得当选。”张伟获得选票未过半数,不能认为当选。

另见【注】
乱象六:剩余选票的问题 剩余选票不做任何处理
剩余选票应在投票结束后清点选票前必须当众销毁或用剪刀剪去一角作废。
从2013年4月1日开始,村民代表及众多村民多次找乡、区两级政府部门要求处理,给于答复。乡区两级政府负责人相互推诿。

以上所述说句句属实,恭请有关部门、各界人士、领导、在百忙之中详细地调查、了解此次选举的全部过程,对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反法定程序的乱象,务必查明。

报料人:刘凯
住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乡新农村
身份证:210113196912265217
联系电话:1599818218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选举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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