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管《行政处罚》强拆案再审:违法疑点重重『视屏』



(这样结构的房屋认定为危楼,珠海市城管真是太有才了!如此才干国家当初应当安排他们到四川去做学校工程的监理)



(2009-5-24)

权利运动发布:
5月15日,陈凤明先生诉珠海市城管《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一案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开庭再审, 陈风明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列举了珠海市城管在该案中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事实和依据。

2004年11月15日,陈凤明先生依据1993年珠海市政府关于临街建筑一律8层以上的规定,经珠海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并进行申报的8层半楼房俊工。珠海市城管在一个月后,以该楼房建筑违章为名作出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珠海市城管并没有按照《行政处罚法》程序依法告知和履行向被处罚人送达,而是背着被处罚人采取留置送达。更为荒唐的是,该处罚决定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珠海市城管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珠海中院在未经审查的情况下,竟然作出(2005) 珠中法行审字第213号行政裁定书准许强制拆除的裁定。 在被执行人提供了珠海市城管违法強拆的证据后,珠海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确实有错,并于2006年2月撤销裁定和终结执行珠海市城管作出的(2004)020300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珠海城管眼看无法借助法院实施强拆,在未经质检和房管部门检测,又以危房为名在受害人的墙內外喷满“危房折”字。期间,陈风明先生将城管的违法行为投诉珠海市法制局,法制局扬局长明确答复:以危房拆除依法无据。但珠海城管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且在诉珠海规划局违法颁发《许可证》的上诉期内,于2006年4月19日违法野蛮强拆八层半的五层半,导致受害人数百万元经济损失,而且在野蛮强拆过程中导致2人伤残。 陈凤明的弟弟(伤残军人)陈风强在法庭上说:珠海城管野蛮强拆,其实是政府个别贪官以权谋私、公报私仇。并在法庭上愤怒谴责珠海市城管是流氓、土匪……。

由于该案没有当庭作出公正的宣判。10天后,伤残军人陈风强被迫再一次背井离乡到北京上访……。
相关联系:
陈凤明电话:13612220596.
陈风强电话:13241944923.
刘汝忠律师电话:13522284813 。
王才亮电话:13366150901.(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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