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出诉讼材料收据,再次证实“权利是靠争取”的真理

(2013/4/27)权利运动发布:
按照诉讼程序,当事人到法院递交诉状,法院立案庭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十条,立即给予当事人出具“收取诉讼材料清单”的收据。程序的规范、正义,是实体审判公正的保证。

北京63位诉外交部不作为案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在短短的20多天时间内,5次集体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交涉,要求该院依法受理立案,尤其是昨天在法院大厅坚持到晚上21点30分,该院才承诺今天出具“收取诉讼材料清单”的收据。

今天应约到二中院的有肖娟、张桂君、任玉荣、王晓兰、马景雪、窦乃芬、陈凤东、李立荣、王永成、蔺中军、崔丽荣、高玉清、张会银、董丽娟、吴田丽等18人,其中只有曹顺利因忘带身份证,没有拿到“收取诉讼材料清单”的收据。

获得初步小胜的大家说,往后的走下去路会更艰难,但一定会坚持到底。如今,由于党的绝对领导,中国大陆地区尽管出台了很多的法律,但法制还停留在学前班的层次,民众首先要做的是帮助法院按照程序办案,继而逐步建立起独立、公正的司法精神。

吴田丽电话:13241893133.
陈凤东电话:010-83558438.
李立荣电话:13718220515.
王永成电话:13021120051.
高玉清电话:1371766277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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