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维权代表林应强于冤狱中撒贴求正义


(2009-4-29)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农民维权代表遭受构陷入狱者林应强的家人来稿,希望权利运动中心持续关注这起因举报腐败而被打击报复的司法不公案件。

2001年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屿宅村大量耕地被村长侵占,并截留近千万元的征地款。为此,屿宅村村民推荐了林应强等人为村民代表,开始了举报村官腐败的维权道路。自从村官腐败的违法行径被揭露后,就疯狂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林应强被殴打5次致伤,郑子强被殴打7次,林应华、林东建、郑兆勇、林依银儿子等举报人已十几人次遭报复伤害致轻伤、轻微伤。林应华因举报其家还遭三名持枪歹徒枪击12枪,整个家被来福枪打得稀巴烂。

2004年12月21日,林应强等人应盖山党委书记洪德潮之约商谈解决举报问题,到了约定的地点仓山区委,却遭到二十多个打手暴力打击,致林应强和郑子强等村民伤势严重。

2007年5月林应强带着未愈伤痛和郑子强等人上北京到国家信访局、公安部、中纪委、中南海等处连续反映了三十天次,但通过正常途径或非正常上访控告结果都一样,各级政府层层下转,仓山区委书记范美先嘲笑道:“你们很会跑北京嘛?你们如果有钱、有时间可以继续跑啊!不过不管你们怎么告,上哪告?最后都会转给我来处理!”。

2007年11月6日林应强、郑子强、林东清被福州市仓山区公安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

2008年5月14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 “犯敲诈勒索罪”将林应强起诉到仓山区法院。

2008年9月28日,仓山区法院审判长蔡文建作出仓刑初字第277号刑事判决:“林应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追缴违法所得53000元返还给受害人张文灿”。

林应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年近80岁高龄的父亲林东发不顾年老多病愤然多次和其他举报人一起进京为林应强伸冤!该案件惊动了中央政法委为“中政委”督办案件。

2008年12月24日福州中院对林应强案件作出二审裁定(2008)榕刑终字第981号:“中院认为,原审认定上诉人林应强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9年3月23日,福州仓山区法院重审作出维持原判的(2009)仓刑初字第85号刑事判决。
林应强在接重审判决时在“对判决结果有无意见,是否上诉?”的回执单上写上:“我抗议,这是违法判裁!仓山法院公然在和谐社会制造冤案,天理不容,正义何在!”

如今,林应强及其家人已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已无力保护自己。虽有贪腐官犯罪证据,但却蒙冤在狱仓山区司法机关已无公平和正义,林应强决定坐穿牢底。现同时上网发帖子向网民求寻正义!恳请网民能伸出正义之手,共同匡扶正义,使林应强等举报人冤屈昭雪!让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下场。
相关联系:
郑子建电话15959190170。
郑子强电话13067301415。
林应强哥哥林应棋电话13015723810。
林应强父亲林东发电话0591-83482794。
林应强妻子张惠仙电话13055767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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