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三次拆迁条例,得不到依法补偿的钟淑霞还遭劳教迫害

(2013/2/16)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钟淑霞,是黑龙江鹤岗人,是经历国家三次拆迁条例的被拆迁人。2008年我征得公安局主管副局长的准许,进京到建设部上访,结果遭政府官员李永江伙同建设部信访室无良官员狼狈为奸,共同伪造证据,被劳教一年。

不服劳教迫害,我上诉到法院,遭到四审法院的非法枉裁,其证据是伪造建设部一建议函的复印件,法院也承认没有原件,不具有合法性,但这些法官就是执法犯法,枉法裁判。

由于法院的干扰,我的主体案件不能顺利得到落实,这些政府官员渎职,违法违纪的行为一定要负法律责任,追究李永江和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希望中央纪委和省记委能认真调查处理,还我清白。希望各界网友给与关注. 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振兴路76号

据了解,钟淑霞是因为22年前的房屋拆迁而上访。1991年6月18日,鹤岗市政府要拆迁钟淑霞的房屋和养鸡场,当时协议由钟淑霞先搬迁,政府承诺扒倒后在处理,一直拖到1997年,政府按照1985年的标准给补了两万多元钱,钟淑霞不服,因为房屋拆迁时,国务院已经出台和实施了房屋拆迁条例,遂去黑龙江建设厅复议,要求政府按九一年标准补偿,终于在2006年做出处理意见,减去前两次预付款还欠钟淑霞6万8千余元。

有了处理意见后,钟淑霞要求执行,但政府出尔反尔,用党委的名义将处理意见作废了。钟淑霞被迫进京上访,地方政府脑羞成怒,所以在没有任何证据,对其实施非法劳教迫害。
目前,钟淑霞的申诉已由最高法院发到黑龙江省高法复查,但至今没有说法。

钟叔霞电话:1300997585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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