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喜闻录之三


——追问公丕祥:江苏法院是听习近平的话,还是走薄熙来的路?


2010121日起,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但无锡访民谢其明对无锡市滨湖法院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件,却在无锡市两级法院都遭到非法的不立案。

对于国家赔偿案件,既有《国家赔偿法》的明确规定,又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法释(20121号,但在“无锡司法独立国”这些法律规定根本没有任何效力,无锡市两级法院遵循的根本大法就是“领导的说法”,这些以权压法的领导,无锡冤民的说法是:不查他们都像习近平,一查都是朱渭平!就如谢其明的国家赔偿案件中的赔偿义务人无锡市滨湖法院,现任院长王春年,为被“双规”的原滨湖区委书记朱渭平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行为提供了一切司法便利,其中的巨额利益输送将渐渐浮出水面,等待他们的将是和朱渭平等贪官相同的命运。

在无锡,国家的法律臣服于贪官的权力,谢其明只能依法将案件申诉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并给江苏省高院院长公丕祥附了一封毛笔书写的信(图),向倡导建设“法治江苏”的公丕祥大法官追问:十八大后,江苏法院是听习近平的话,还是走薄熙来的路?

在信的末尾,谢其明盖了自刻的一枚闲章“问法”,意思是1、问法律还有用吗?;2、问案件处理的办法3、问领导有什么“想法、说法”。希望有关领导们依法办案,不要等到“法问”就为时已晚了,因为“法问”就是法办了!

习近平提倡“依法治国”,薄熙来实行“唱红黑打”,该走那条路?就像莎士比亚作品中哈姆莱特的自语:生存或死亡?这是个问题。

信件全文如下:

江苏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大法官:

随案件材料附涂鸦一封,见笑!

对您辖下无锡市两级法院均违法不立案,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对抗中央的行为,您怎么看?

十八大后,江苏法院是听习总的话,还是走薄三的路?请您裁定!

如有不便,也请私下告知一下。谢谢!

无锡  谢其明  草上

201319

谢其明
1392111754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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