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实施非法的集体土地拆迁,让被强拆老人无家可归

(2012/12/21)权利运动发布:
依据早已经生效的立法法、物权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征收公民财产(尤其是不动产)必须要通过立法法才有法可依。为此,实施了十年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因与物权法和立法法相抵触而被《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条例》所取代。然而,非法到不能再非法到无锡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办法》居然还在践踏着公民到住房权利!目前,因强拆而无家可归的无锡市新区的华福兴、华阿毛老夫妻就是这个恶法最为典型的受害者。

2011年2月24日,无锡新地房屋拆迁公司在无锡市新区梅村镇南石园小西村贴出房屋拆迁告住户书,称因无锡市轨道交通2号线而受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要对南石园小西村地块实施房屋拆迁。

为了配合拆迁,小西村22号房屋东华福兴、华阿毛夫妇将房屋于2008年的分关情况向拆迁公司和政府拆迁办进行了说明,称22号房屋由女儿华月华和儿子华月春两家各一半分割,要求拆迁按照两户口安置。之所以华月华要分割房屋的一半,缘于22号房屋原是华月华亲身父亲华茂生与华阿毛夫妻共同财产,后华茂生因病去世,华福兴落户到22号与华阿毛重新组成家庭。

政府拆迁办的朱雄书记、杨主任称,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拆迁是按无锡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进行到,按两户安置补偿可以,但华月华户口已经迁出,不能按照常住户安置补偿,故安置补偿标准只能是其他村民的一半。杨主任还特别强调:如果你们上面有人,我们可以满足你们同等安置补偿到要求,如果上面没有人,你们就不要想人。为了逼迫华福兴、华阿毛老夫妻俩、以及华月华和华月春姐弟签字,拆迁办还雇佣黑社会多次实施骚扰和恐吓活动。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及轨道交通属于公共建设的属性,小西村地块应该早就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必须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条例》给予居民安置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显然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2012年8月19日,受全家人委托的华月华与拆迁公司和政府拆迁办协商后,约定第二天下午2点继续协商安置补偿。结果第二天上午,300余黑社会人员在警察的驱使下,将华月华、华月春的房屋推倒,房屋内的贵重物品哄抢一空,一家人只能早被强拆的房屋地基上搭帐篷守护自己的土地。

目前,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尤其是两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无家可归下如何度过这个寒冬?
华月春电话:1386171222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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