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盟18名民办教师春节呼吁要求享受正式教师待遇


(2009-1-27)权利运动发布:我们曾是民办教师,在教育战线上奉献了青春,挥洒过汗水。在人生最富活力之际,把我们的全部身心奉献给了中华民族最神圣、最伟大的农村教育事业。失去了许多创业和致富的机会,十多年的苦苦等待,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机会终于出现了,1999——2000年国家给85年以后民办教师转正指标25万,99年底,从民办教师选招公办教师的考试中,我们考进全旗前70名,属于应转对象,是国家计划内指标。2000年10月10日—20日,教育局收了我们每人一万元捐资助教款。收据写的是民办教师培训费,可教育系统一天也未培训我们,我们这些民办教师每人每年仅收入一千多元,一万元相当我们七年工资总和,况且我们还得养家糊口,又没有其他收入,一万元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但我们还是想方设法把钱交上了。在2000年12月30日,教育局组织我们开会,教育局局长说:教育系统如何没有编制,诱导和欺骗我们签转正无望的协议书,并把钱退回。于是取消了我们转正的资格,是否交钱成了转正的唯一标准。未退钱者于2001年1月17日批复转正。仅仅相隔十多天,十多天呀!就有天壤之别!难道这不是骗局吗?难道这不是欺骗吗?

取消我们转正资格的做法是错误的,应该给我们转正,享受教师待遇,我们的要求是:

一:我们应该于2000年1月1日起享受教师待遇。因为1999——2000年国家给25万转正指标,通过考试就应成为正式教师,享受教师待遇,教师转正是不应该收费的。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禁止在民办教师选招公办教师中乱收费的通知》(教人[1993]66号文)。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的意见一文中的第五条:坚决禁止‘民转公’工作中乱收费和变相收费的错误做法。无论使用国家指标,还是地方指标,均不得巧立名目向民办教师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教育行政部门要带头执行并严格监督。收取我们每人一万元是错误的,如果不收钱,我们就不会犯退钱之错。教育局虽有呼伦贝尔盟《关于民办教师捐资助教生收费的批复》(呼价费字【1999】45号文)但此批复与(教人【1993】66号文)相悖。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纠正这种与政策相悖的做法,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二:退而言之,收了我们捐资助教款就应该给我们转正。因为“九五”期间国家给85年以后民办教师转正指标80万。(国办发【1997】32号)特别是1999——2000年国家就给25万转正指标,(教人【1999】104号)。我们的指标根本不是呼伦贝尔盟对民办教师的照顾指标,即使是地方指标也不允许收费。

三:我们交钱是在呼盟人事劳动局经过资格审查、业务考核、综合测评之后才交的钱。否则当时在岗教师七百多人为什么只70人交一万元呢?我们虽不能说是小教界的凤毛麟角,但也是农村教育事业的中流砥柱。

四:2003年旗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的考试,未让我们参加,如让我们参加,最惨也就是考试未达到规定的分数线而落聘,现在王善元等16人就是因为当时考试未达到规定的分数而落聘。他们已经安排了转正事宜,为什么不给我们也安排呢?难道我们和他们有本质的区别吗?这十六人还有不少不符合条件的······

五:2003年阿荣旗教育局改革领导小组的改革都不成功。教育系统给下岗者重新安排了上岗、退休、病退······给买断工龄者恢复了工龄,给予退休职工的待遇······阿信领发【2008】1号就能说明一些问题。

我们找阿荣旗教育局、旗政府、市政府······不下二十余次,可他们避重就轻,就是不给解决,没办法。我们于2008年11月去北京上访,不想却把我们三人中两人每人拘留了15天,罚款500元,一人拘留十二天······2008年12月末,我们只到焦点访谈送份材料,硬说我们非法上访,拘留十天,罚款五百,过了七天多却又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提前释放我们。他们什么理由拘我们、什么理由放我们,真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视法律为儿戏······我们这些良民却一年被拘二次,一次拘二年呀(元旦前后)······我们都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我们的出路在哪里呀?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公理呀???!!!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公平呀!!!???

广大的朋友们,在建设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今天,我们怎么就感不到和谐的音符呢?在党中央、国务院如此重视教师之际,怎么还遗留如此多的重大问题呢?旗教育局、旗政府、市政府领导的胆子怎么这么大呢?竟敢与中央的政策、法规背道而驰?我们相信,党是好党,政策是好政策,在民办教师转正中的错误一定能够纠正,不会再出现文化大革命时的冤假错案了吧?我们相信总有云开雾散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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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伟:15947763608 王喜军:15849053248 刘吉霞:13236765958:梁庆丰 于春明 马金贵 李东梅 滕宏伟 王宝 张洪珍······十八人 (徐国伟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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