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黑五类分子代表的自白

(纪委爆炸案替罪吴昌龙的妈妈手捧已经翻烂了的法律,却越不过眼前的这道警戒线)




2012-8-8)权利运动发布:

一般而言,党的喉舌就是阶级斗争运动的风向标。前不久,党的喉舌人民日报社发出一篇“新五类分子干扰了中国崛起”的社评,这一篇社评几何将除去中共官员外所有的中国人都定性为批斗对象——黑五类。幸亏这一篇社评发在海外版,否则历经无数次阶级斗争浩劫的大陆地区老百姓又将陷入人人自危的恐怖之中!

何为新五类分子?人民日报社(海外版)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即: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虽然是海外版,但互联时代,阶级斗争的信息出口转内销后还是引起了平民百姓、尤其是上访维权的底层民众的恐慌。为了在避免在这一场极有可能出现的、残酷的阶级斗争运动中成为牺牲品,福建维权人士吴华英、魏英、林兰英、卓友桂等用行为艺术的方式,以当代黑五类代表(福建)的身份,向当局进行自白:

吴华英:我们没有很好地学习老黑五类们的家属,在明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是个所有证据都被轻而易举推翻的冤案时,没有配合政府,与被冤枉的弟弟吴昌龙彻底划清界限!不仅如此,我们还没有站稳阶级立场,居然一而再地上访,而且在三网民案被英明的党和政府再一次判刑后依然一意孤行,坚持依法维权和追寻正义的错误行为……

卓友桂:我的错误是极其严重的,集体土地被抢了又怎么样?集体土地毕竟是集体的,也就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就不是我个人的,我一个农民怎么能拥有土地呢?!哦,对了,用抢这个字又犯了错误,应该用社会主义建设。200多颗枇杷树虽然是我个人的,黑社会人员砍了就砍了,毕竟他们是受党和政府的领导来砍的,可我这个资本主义尾巴的顽固分子却偏偏要去向人民公安报案,最后被人民公安领导的人民法院判刑不就是自作自受嘛!最不应该的是我居然还要为此坚持上访,要依法维权……

魏英:知道了人民日报的消息后,我觉得自己的问题更严重,我冤情上访20多年都家徒四壁了,我居然还要乞讨上访,最后被判刑完全是党和政府对我的挽救!可我仍然愚顽,拿着国家法律和信访条例继续着自己的错误行为……

林兰英:虽然我的一对儿女在交通事故中一死一残让我坠入痛苦的深渊,但我不应该不顾大局,坚持上访反映交警在交通事故中徇私枉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今人民日报社将我定性为新黑五类是非常正确的,我将以继续上访的错误行动来坚决拥护这一轮有可能即将发生阶级斗争!

吴华英、魏英、林兰英、卓友桂:我们作为黑五类的弱势群体,还要坚持依法维权显然是错误的,造成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我们要反思,我们的上访维权究竟是使官吏升了更大的官发了更多的财,还是阻碍了他们的升官发财和崛起?

其实,不用新黑五类分子们的反思,为了崛得更起,善于把握阶级斗争风向标的、能够制造冤案而升了更大官发了更多财的官员早就擎起了“拘留”、“黑头套”、“黑监狱”、“被失踪”、“被精神病”、“劳教”、“判刑”等多重隔离墙,将新黑五类分子警戒在敌对势力的一面。

如今,“你是新黑五类中的哪一类?”已经成为了网络的问候语。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言论自由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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