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借奥运东风打击报复上访人


(2008-11-11)权利运动发布:我名毋秀玲、现住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只官屯村,现年56岁、女。

在2005年我女儿只升丹被山东人拐骗到山东至死,因死因不明因此走上上访路,在今年7月21号,天津市政府和唐官屯派出所所长宫祥奎非法闯入我租住的民宅,一进屋先抢了我的手机和一个小提包(包里有现金1400多元和所有证件)连衣服都不让穿,所长宫祥奎用摧泪弹将我击昏把我抬上车押回天津软禁,在22号至23号皮肤开始腐烂、多处软组织红肿,他们却惨无人道不给治疗,在关押期间遭到政府官员谩骂虐待还威协我,‘说什么我花一万元、政府就花十万元,如果不行就雇杀手’。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究竟有没有人权,我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有什么能力、再说我在北京一切行为都是合法的,从7月10日我就停止上访,在京治病,我犯得是什么法,我身犯何律法犯那条,用摧泪弹残害我至今伤势未愈,在上访过程中我被拘留2次、软禁2次共计87天,在今年4月14号给我录像,在静海电视台每天放二次,在拘留时我病了、送我看病时还带上脚镣,请问脚镣该往什么人身上带。他们这样做严重违反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第八条、第九条有关规定,违反了中纪发〈2008〉16号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我要求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法律责任。

请求上层领导、新闻媒体等单位予以重视,早日给予控告人法规公正、人权平等的公民待遇,希望能得到你们的救助和支持!

此致

控告人:毋秀玲

2008年11月11号
联系电话:13240222004
(毋秀玲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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