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维权群众代表:陕西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到咸阳市巡视,当地维权群众被暴力拒之门外

2024年3月中旬,陕西省委共计派出15个巡视组对陕西省各地区开展巡视工作。省委巡视组组长指出,本轮巡视是省委着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围绕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进行的一次重要安排和实践创新。巡视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条例》,深刻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实践要求,进一步规范现场巡视各环节工作,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新征程巡视工作职责使命。

由马秉寅组长和田正国副组长领导的陕西省委第十三巡视组负责咸阳市的巡视工作。

2024年4月2日,咸阳建筑材料二厂的维权代表薛喜庆等人到省委第十三廵视组入驻的咸阳丽彩天佑酒店找巡视组递交举报材料,从早上9时一直等到下午2时,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一行出酒店上车时,薛喜庆撵到车前依法递材料,被秦都区古渡街道办和高新公安分局强行驱离,出现了约两分钟相互拉扯现象(也就是薛喜庆被警方所称的挡车),然后巡视组两名工作人员从车上下来说,现在去开会,等4点开完会你再来反映。薛喜庆听后离开。3点左右薛喜庆再次到酒店等侯时,突然遭到吴家堡街道办事处人员强行拖拽和殴打,被拖至高新公安分局警车上带到咸阳市信访局,随后吴家堡派出所又连夜传唤薛喜庆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薛喜庆答应明天去,吴家堡派出所就连夜到家中抓人,未抓到(因薛未在家)。第二天上午薛喜庆主动到吴家堡派出所反映昨日发生的事情经过后,作了询问笔录。下午5点多被移交到秦都区高新公安分局金华路派出所,当晚11点30分左右被拘留五天。

4.2日和薛喜庆一起去找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映问题的维权群众候影当天晚上也遭到秦都区公安分局茂陵派出所非法传唤十八个小时才被放回家中。

2024年4月3日上午,咸阳市九二八正当防卫案当事人王小刚家属王小琴和魏玉侠、李晓梅、李金贵、张红侠、王帮玲、王桂珍、祁新生、陶兰梅及一些素不相识的维权群众陆续赶到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入驻的咸阳丽彩天佑酒店,希望能当面向巡视组反映自家多年来狗不理的天大冤情。

大家刚走到酒店门口就被一大堆打手模样的人包围了,听说大家是来找巡视组交材料反映问题的,很快又冒出来至少四五十名警察迅速将酒店大门内外死死挡住,有些警察还用执法仪对着大家录像。

一名矮个子便衣小伙子大声说道:“巡视组不设接待窗口,不对外接待群众,这里不是反映问题的地方,三分钟内必须立马撤离这个地方,如果再继续逗留在这里,我们将采取措施强制带离。”

当大家质问这名便衣小伙,要求他公布真实身份到底是巡视组工作人员还是其他身份时,该小伙说:“我是这里的工作人员,我的身份不需要告诉你们。”

随后,该便衣小伙大手一挥,指挥各街道办的截访人员配合警察将所有在场的维权群众陆续暴力清场。咸阳市渭城区七九五厂李晓梅因为和截访人员争论了几句,就被几名警察强行架上一辆特警车,拉到咸阳市信访局大厅,交给一名据说是市信访局副局长的男人,滞留了几个小时后,被七九五厂派出所所长王帅等人强行拉回了家。还有的维权群众被带回家后仍遭非法监视或警告,不允许再到酒店找巡视组反映冤案。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对象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及其领导班子,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省一级国家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党组织。

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内容如下:

 巡视组采取下列方式了解情况: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机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下沉调研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条例第七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如下:

  被巡视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

(四)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

(六) 其他不配合或者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来找陕西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映冤情的咸阳各地区维权群众大多数都是来反映咸阳市各地区公检法部门司法腐败及涉及主要领导违法违纪、违法办案的问题,导致大家多年冤假错案投诉无门,石沉大海,希望能得到巡视组领导们的受理和督办。

巡视条例明文规定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可是当大家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工作时,却被大批的警察和各地区截防人员暴力拒之门外,无法正常找巡视组来访沟通。巡视组工作人员也无法向这些冤案知情人了解询问真实情况。

2024.4.9日上午,咸阳市维权群众候影、王小琴、薛喜庆、李晓梅、魏玉侠、王帮玲、王桂珍、赵光辉、张红侠等人一起到中共陕西省委信访接待中心集体反映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不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接待走访群众,指使咸阳市信访局、咸阳市各地区街道办截访人员、咸阳市数十名警察等合伙把前来依法走访交材料的维权群众暴力清场的恶劣事件。

陕西省委信访工作人员看了大家的集体举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不作为的材料后,答复说,你们每个人的案子都不一样,不能算集体访,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不归省委管,违法违纪归省纪委管,你们可以到省纪委接待窗口投诉。

无奈之下,我们于当天下午又赶到陕西省纪委信访接待窗口反映有关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不作为的事情,刚开始大厅里两位不明身份的工作人员多次跑到正在填表的王小琴面前说,你填这个集体访的表也没用,你们每个人的案子都不一样,不能算集体访。

大家质疑他:我们今天来不是反映个案,而是集体反映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不作为的事,怎么不算集体访?

大厅里这两个工作人员:第十三巡视组归省委管,不属于省纪委的受理范围。

维权群众:我们早上到省委去反映,他们说管不了,叫我们找省纪委反映才对口。我们现在到省纪委来反映,你们又说归省委管,这第十三巡视组到底是谁派下去的?难道就没人能管他了吗?

经过反复交涉,最终我们被安排到省纪委三号窗口接待,接待工作人员看了集体举报材料后,又在电脑上录入了我们的身份证信息,告知我们说他己经登记完了。

大家询问他什么时候有答复,工作人员答复说,你们大老远跑一趟来不容易,我只负责给你们登记,我不督办不转办不答复,实话实说,登记没有任何作用。

大家说道:省委派第十三巡视组到咸阳市巡视,就应该依法为群众办实事,既然干不了人事还不如不要派巡视组下去混吃混喝走形式糊弄群众。

在此,咸阳市各地区维权群众强烈呼吁陕西省委领导严格按照巡视条例第七章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2024年4月2日和4月3日连续两天对反映问题的来访群众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等严重干扰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工作的所有人员依法追责。

按照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立即进行整改,增加群众接待窗口,和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全面收集咸阳市各地区公检法司法腐败违法办案线索和材料,对收到的所有案件材料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允许咸阳市各地区截访人员暴力拦卡堵截来巡视组反映问题的群众!

我们都是维权多年、十多年甚至数十年的走投无路的弱势群众,找巡视组反映冤情是我们对党和政府极大的信任,但是却投诉无门被暴力拒之门外,雪上加霜。到省委和省纪委投诉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不作为,又被踢了皮球,石沉大海。我们坚信,只有在依法治国精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进行巡视工作,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们期待省委领导能够对此事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巡视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致敬礼

咸阳市维权群众代表(后附具体签名名单) 2024.4.5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4/blog-post_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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