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3年7个月的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于素华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4月11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7个月的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于素华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于素华: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女,一九六八年十月生。2023年7月18日和19日,承德市双桥区国保大队抓捕了承德六名法轮功学员李桂芳、于素华、杜凤娟、赵宝利、赵晓红、刘井春,随即他们遭刑事拘留、后被批捕、起诉。六人均被关押在承德市看守所。2024年4月获悉他们已经被非法判刑:李桂芳判刑4年;于素华判刑3年7个月;刘井春判刑3年6个月;杜凤娟判刑3年4个月;赵晓红判刑3年4个月;赵宝利判刑3年,六人均被罚金一万元。于素华刑期至:2027年2月17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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