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政府“致富”政策朝令夕改 养猪大户陈雪华血本无归



(2012-2-23)权利运动发布:
进入二十一世纪,地处丘陵地带的福建省福清市政府号召农民养猪发家致富,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的陈雪华在政府的动员下,于2003年经多方筹措,投资几十万在远离农民居住地的荒山地建造了养猪场。陈雪华带领全家,靠着勤劳和精心养殖,成为了拥有3000余头规模的养猪大户。

到2009年9月13日,在陈雪华还没有还清养猪场投资借款时,福清市城头镇政府通知陈雪华,因养猪有污染,限7天(9月20日)前拆除。可期限还没有到,政府召集了每个村的村干部及相关部门总计人数大约300—400人,于9月18日就那天凌晨4点将猪场用挖机推倒,当时有栏内有3000余头生猪,导致大、小400余百头猪倒塌的房屋压死,有的逃到山中,闻讯赶到的父老乡亲实在看不过去上前阻止,还用暴力阻止拍摄,强抢手机等。

其实,附近村民从没有对陈雪华的养猪场反映过污染问题,也没有环保局就污染问题给予过处罚。据了解,强制拆迁完全是福清市的一位负责拆迁的领导拍脑袋作出的荒唐事。可这样无厘头的荒唐事却造成了陈雪华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95万余元。

养猪场不非法强拆后,老实巴交的陈雪华每一次到城头镇寻求解决,镇政府都表示可以商量,但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拖着,镇政府领导甚至揶揄陈雪华:你尽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法院判多少我们就赔多少,保障一分钱也不会少。

领导一席话,把经历了“祸从天上来”的陈雪华吓得浑身发抖,故至今还得到一分钱的赔偿,不知如何是好。

陈雪华电话:18605988122。

此信息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