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政府何时兑现周永康的“还清历史旧账”?(吴田丽/文)


我叫吴田丽,暂住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教堂胡同98号,2002年12月,丰台区政府在我所居住的小区进行违法违规拆迁,拆了我70多平方米的住房且没给一分钱的补偿,致使我被迫上访达10年之久。在多年的上访中,学了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不断的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接触中,我被丰台区的政府工作人员称为“丰台区上访第一人”。下面我们看看丰台区政府都欠了我哪些旧账:

(一)、一把大火使我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付之东流
1999年1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区路口的华龙灯具城,着了一把著名的大火,此把大火从上午9点多,一直燃烧到凌晨12点多才熄灭。当天的CCTV-1不断地滚动播出消防队员英勇救火的过程,此把大火的新闻传遍了中国、传遍了世界。

我是其中的一个商户,此把大火造成了我20多万元的重大财产损失,之所以说它重大,因为99年初,20多万元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如果用买楼房计算的话,当时可以在大井地区买两套两居室楼房。
同年夏天,保险公司在报纸上刊登赔偿华龙灯具城1800多万元损失,时至今日,我在灯具城的损失,没有得到分文的赔偿。

(二)、我丈夫王伟平的公务员待遇问题
我丈夫王伟平1983年参军,时任中央警卫团任上尉连级军官,在部队用忠诚和血汗保家卫国,保卫党中央,保卫中央首长。1998年转业地方后,被分到丰台区国土房管局,让时任党委书记孙连喜以下去锻炼为名,把公务员的指标给到卖了,多年来一直主张权利无果。

(三)2002年丰台政府违法违规拆迁
1.被拆迁房子的来历
我丈夫王伟平,1998年转业,被国土房管局的党委书记孙连喜以下去锻炼为名,下放到长辛店房管所,因为我丈夫王伟平在部队没有分房,就到房管所申请住房,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所长的李保生,以取消福利分房为由,让拿钱买房管所的房子,由于我们不懂转业军人的安置政策,1999年我们以17500元买了2.5间房管所的平房,在院里我又盖了一间厨房,事后房管所又让我们补办了租赁本,继续交房租,(该房租赁契约的名字是吴田丽)。
2、2012年1月12日我偶然的见到被选为丰台区长辛店人大代表的派出所赵所长,他告诉我说,你的问题不是解决了吗?给你解决20万元,我问谁说的?答:听说的。

就这种误传,做一个澄清。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丰台法院以困难补助的形式,退赔我2万元,这2万元包括诉争楼房的按揭,是我丈夫王伟平所交18期贷款,每月750元的总和,及利息的赔偿,共计2万元。
诉争楼房的详细情况如下:

我原来的房屋坐落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北关外156号,建筑面积有70多平米。在2002年12月10日,我所居住的小区,发榜公布拆迁。时任长辛店房管所书记兼所长李保生让我丈夫王伟平保持军人本色,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天职,带头搬家(李保生2009年以贪污腐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李保生在给本单位的职工开拆迁动员会上说,因为我们家没有其它住房,单位借给我们房子暂时周转,并许诺说,因为我刚生完孩子没多久,我又没有工作,家里困难,没钱买房,单位垫资帮助我丈夫王伟平买房。

当时我的孩子只有6个月大,我觉得搬家是个大问题,我想把拆迁问题搞清楚以后在搬家不迟,令人气愤的是,还没等我把问题搞清楚。我丈夫王伟平就被李保生欺骗搬了家,以至70多平米的住房没给一封钱的补偿。

还有一段不得不说的事情,据风传该项目是龙腾房地产公司、丰台区国土房管局、长辛店房管所联合开发,才有了利用老乡之间的关系,骗取我们家的房本。在没有进入拆迁的时候,我丈夫王伟平单位同事,名叫高华军女人,她与我丈夫同是山东人,她又是军嫂,有这层关系,我丈夫王伟平很信任她,她告诉我丈夫王伟平说,现正在评估,你们家没人,你把房本拿来,我帮你去做评估,又是一个没想到,这个房本给她拿去做评估,从此房本便一去不复返了。

当我丈夫王伟平等着李保生所长垫资买房时,李保生又以其他职工也困难,也要求垫资买房,单位给我丈夫王伟平垫资买房的事,就此搁浅。李保生见我丈夫王伟平迟迟不买房,就找到我丈夫王伟平说,反正你房本也没了,你不买房,以后便没人管了,听到这个情况以后,我丈夫蒙了,为了我们娘俩有房子住,背着我一咬牙挑了一套三居室(面积为95平米),这套房需要交12万多元,折减搬家费、工龄等优惠,仍需贷款9.5万元。(请注意,等于我原来的70多米的住房,不但没给安置房,钱也没给一分,想要住楼房,重新花钱买。)就在房地产商的安排下,长辛店房管所出具的虚假工资证明(那时候我们地区商品房价格只有每平米2000元左右),建行丰台支行向王伟平发放贷款9.5万元。贷款期限15年,我丈夫王伟平每月需还贷款750元,当时我丈夫王伟平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除去返还银行的钱,连基本生活费都不够。把家里的积蓄用完后,实在没钱交了,就停止还贷。建行丰台支行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让我还钱,我说我没借钱,为什么让我还钱呢?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事情的原委,2005年建行丰台支行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到丰台法院起诉我和我丈夫王伟平,在讼诉当中,我积极向法院出示该项目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证据,建行丰台支行没有履行审查义务等违法行为,又在质证证据当中,发现了建行丰台支行的工作人员,伪造我的签名。本以为有这么硬的证据,我必赢无疑。谁知道当今法院枉法判案成性,没处说理。我拿着判决书,到处的告状。

2009年9月15日,60周年大庆前夕,北京高级法院成立了信访联合接访处,在开门第一天,为了显示法院的重视,各法院主管信访的领导,悉数到场,丰台法院主管信访的王晓燕副院长接待了我,就有了后来的,丰台法院把诉争楼房的案子做了了结,条件是不给改判,以困难补助的形式退赔2万元,诉争之楼房退给了开发商,并要我承诺不在就此案上访。这个案子就此了结。

另外一起诉争平房的案件

关于长辛店房管所借我们暂住的教堂胡同98号的排除妨碍的案件,这起案件中,我丈夫王伟平曾遭到丰台法院云岗法庭的法官张怀斌和书记员幺龙的殴打(为了把事情说清楚下附,北京丰台王佐法庭张怀斌、幺龙暴力执法,殴打转业军人王伟平的举报信),可怜我丈夫王伟平当兵16年,遭到殴打不敢还手,曾经保卫中央首长的军人,愣是受到这样的屈辱,到长辛店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单,到法院纪检举报没有结果,我丈夫王伟平至今不明白,法官打人可以白打,如果他们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他是否打得过我丈夫王伟平呢?我丈夫王伟平因受此刺激给逼疯了。

为了让我丈夫王伟平带头搬家,其交换条件是长辛店房管所借我们房用以周转。我长期上访,我丈夫王伟平在单位受到了李保生所长的排挤。李保生为了把我逼进诉争之楼房,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个叫陆建民的人用了一个过期的房本,到法院起诉,让我们腾房,这个案件先是发回重审,再次上诉后,判我们败诉。

由于两个案件判决下来的时间相差不多,我拿着这两份的判决书同时上访,在大接访中,王晓燕副院长就解决诉争楼房的案件时,也把这个平房案件一起做了了断,丰台法院信访办主任蔡琴在退赔我钱时,对这个诉争平房的案件也做了明确的说明,这两间位于丰台区长辛店教堂胡同98号的房子的事情,因为我确实没房住,案子不纠正了,该房子也不执行了,程序该走继续走,诉争平房的事等拆迁时一并解决。两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息诉罢访了。我拆迁的问题又回到了原点。

3、丰台区政府违法违规的欺骗拆迁
2002年12月,丰台区长辛店东山坡一里,发榜公布拆迁,开发商凭借这张违法违规取得拆迁许可证,进行违法拆迁,且所拆的房屋不给评估,不给作价,不允许货币拆迁,必须买回迁安置房(在当时房子价钱不高,并不紧俏),所谓的回迁安置房没有任何合法手续。

我们家的70平方米的住房,不给评估,没给一分钱的补偿,没有与房主吴田丽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

在长达近10年的上访过程中,我走遍了在京的所有信访部门,没有任何回音,我偶然的在2006年12月12日见到了视察中的温家宝总理,并直面沉冤,向总理诉说了我们家被丰台区人民政府违法违规拆迁不给一分钱的补偿事实,及我丈夫王伟平的公务员被孙连玺倒卖一事。温总理当面就做了指示。但是丰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却从不把温总理的指示当一回事。

先是江泽民,后是胡锦涛都先后提出过要依法治国。我出于对中国共产党和 中央政府的信任,走遍了在京所有的信访部门,却万万没有想到,新时期下的丰台区政府不仅不给共产党及其领导人面子,还故意往他们的脸上抹“屎”,硬是把我们逼上苦难无比的上访路

值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011年12月6日,在全国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强调“还清历史旧账,千方百计把源头问题治理好”之际,我强烈要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还清所欠我的历史旧账,不要使周永康的讲话再一次的成为空话和假话。

吴田丽
联系电话:13241983133。
20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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