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维权人士孙玉洁致公安部孟建柱部长公开信


(2011-11-03)权利运动发布:(文/孙玉洁)
尊敬的孟建柱部长您好:
我是来自辽宁葫芦岛的一位被害家属,我和丈夫董恩柱是企业倒闭的职工,以开出租谋生,03年10月18日,我们刚从商业银行贷款更换新车18天晚上,丈夫被凶手残忍杀害在兴城市繁华小区,钱物没有动,事后,我们马上给兴城市公安局提供可疑人,但是,兴城市公安局领导不许我们张帖寻找证人,此案也没有得到兴城市公安局重视,我们已经很清楚公安局在包庇杀人凶手。

05年3月我被害家属将兴城市公安局告到辽宁省公安厅李文喜厅长那里,05年7月初,在省厅领导督察、命案必破的压力下,兴城市公安局在监狱找个已经被宣判死刑尚没有执行的罪犯,把这个杀人犯当做替罪羊,已经宣判死刑没有执行罪犯,兴城市公安局将找的替死鬼材料递到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葫芦岛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案子不与成立返回兴城市公安局,补充侦察,兴城市公安局和葫芦岛市公安局,在检察院没有认定私自将案子结案,那个被兴城市公安局在监狱找的替死鬼已经枪毙,此人判决书不存在我丈夫的案子,(我们手里有一份替死鬼的判决书)这一点葫芦岛市公安局如何解释?

2008年5月我把丈夫被害案告中央政法委领导人周永康书记那里,2008年6月16日,兴城市公安局奉葫芦岛市公安局的旨意让我家属签下了正规的保证,领导说一个月之内把案子落实,带来钱和和物,来到我们家问我们有什么要求尽管提,一切都是政府的赔偿,可是,令我被害家属没有想到的是,2个月后葫芦岛市公安局将此案全部推翻。2008年11月10日,辽宁省公安厅东方书记季处长和刑侦总队大队长以及三位领导,在葫芦岛市公安局三楼和我被害家属见的面,听了我说了案子一切过程,说回去后让省厅领导下来查办此案,可是,东方书记从我市走了快两年省厅领导一直也没有关注此案,我也曾多次给省公安厅领导寄去快递,一直没有得到过回复,没办法我只能走上告路程,2010年5月葫芦岛市政法委以及葫芦岛市公安局,将案子落实,以慈善方式给我们被害家属一点微薄补助,葫芦岛市公安局控伸处长赵永杰说了钱不多,(3-5万)我们被害家属为了案子7年多已经家破人亡,政府为什么以慈善给我们一些微薄补助?葫芦岛市公安局和葫芦岛市政法委,因我不接受这样的慈善落实将我案子向省厅终止上告,理由是我没有接受他们的慈善落实。

孟建柱部长,我们的国家真的没有法律吗?为什么人命案不走法律程序公安局就可以随便结案?那么还要检察院和法院有何用?国家领导人一在关注上访的人民,为什么当地依然是为所欲为,横行霸道,瞒上欺下,根本不把上级放在眼里?

孟建柱部长, 我的案子2008年6月份得到过中央政法委的督办,这起案子应该算上是全国最大的案子,此案的动机比河南商丘赵作海的案子还恶劣,.已经轰动我们葫芦岛市,我一次次和公安局配合,一次次的被公安局推翻,当地政府根本没把中央政法委的督办放在眼里,真正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公安局领导很多次在京和我们达成协议,可是从京回来这些领导都躲避起来,对自己所作的行为不负责任,2010年7月27号我在次进京上告,兴城公安局和葫芦岛市公安局,在我刚从医院做完妇科手术不到一个月,葫芦岛市公安局,以及兴城市公安局,将我行政拘留10天,在拘留我7天半的时候,兴城市公安局领导去拘留所把我放了出来。问我是否还要告?我说,我在走法律程序,只要你们公安局不给我案子结果我会继续告,只要我有一口气我不会停止,2010年11月17号,在我绝望的时候我选择了自杀,因为,案子已经给我终止上告,到哪个信访部门都不会接受,我去了葫芦岛市公安局和兴城公安局,我不告你们,但我自杀走极端,但是,我不会在家门口选择自杀的,我没那么愚蠢,我会用我这条性命来换取案子的结果,我不会让那些包庇杀人凶手的领导逍遥法外的,可是 我11月17号上午和公安局领导讲我选择自杀走极端,让我没想到的是,下午葫芦岛市公安局与葫芦岛市政法委,把文件下达到当地派出所,对我实施管制,不许我去北京自杀,今年“两会”之前,葫芦岛市公安局孟局长在次和我达成案子落实协议,我也及时和公安局配合,可是 ,两会过后孟局长以及葫芦岛市公安局领导,和兴城公安局又开始保持沉没,对我的案子一切保持沉默,领导说钱五万,拿就这些,在上半月前,我还是选择了自杀走极端,我买的农药带在身上离开家里,可我还是被兴城市公安局强制带回来,当地公安局为什么这样横行霸道,难道执法部门就可以随便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吗?

孟建柱部长 ,我为案子奔波快8年了,在精神上我已经彻底绝望,我把最后的一丝希望,寄托在您这位百姓的父母官身上,因为,作为国家领导,你在我的心目中是位人民的公仆,百姓的父母官,相信您能够一定要把百姓的事情当大事来办,因为,您是在人民的百姓的心理是最有影响力的清官,我们手里有份关于兴城公安局在监狱找的替死鬼判决书,葫芦岛市公安局领导与兴城公安局领导,以及葫芦岛市政法委利用职权做些违法,违纪,执法,犯法的行为,同时我也相信您会把此案在次给予高度重视,让那些包庇凶手的领导得到法律制裁,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认定,证据确实充分,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法院的判决,又在哪里?故意杀人,动机又是什么?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草率结案,这个不是草芥人命,又是什么 ?

孟建柱部长, 我和孩子现在借住弟弟家只有38平米没有地板的水泥地上睡,我期待您的关注,一个精神绝望的女人向孟建柱部长您发出求救 。

申诉人:孙玉洁
身份证 :210719196308122325。
住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东街阳光社区
电话 :1384297981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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