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誓死当老赖


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拖欠农民工血汗钱(黑锦和/文)
(2011-11-6)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黑锦和,是天津市基业永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汉沽逸安园公墓施工项目承包人。
该项目建设方为天津德胜颐合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滨海新区汉沽殡葬管理所。

我公司和天津德胜颐和投资公司及汉沽区殡葬管理所建该公墓因拖欠工程款一案,两审判决(天津二中院(2009)二中民四初字第45号与天津高院(2010)津高民一终字第0013号)后,我公司胜诉。执行人(即我公司——天津市基业永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向天津二中院执行庭提出协查第一被执行人(天津德胜颐合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二被执行人(天津滨海新区汉沽殡葬管理所)的申请。

进入执行程序后得知:第一被执行人资金全部投入在第二被执行人名下逸安园公墓项目里。而目前逸安园经营收入已近4000万元,该款全部在第二被执行人手中。第二被执行人拒不给付执行人。并且有证据表明第二被执行人殡葬管理所所长李朋同已将公款转移,打入私人账户;收入现金不入账等事实。共拖欠我公司工程款、民工费利息大约2000万元左右。
我们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天津二中院为了不让农民工上访。答应帮助我们公司以及民工队讨回血汗钱,在2011年1月天津二中院找到第二被执行人汉沽殡葬管理所所长李朋同,李朋同所长多次表示给付执行款,令人意想不到是,殡葬管理所所长李朋同言而无信,有钱也不还,誓死当老赖。

由于殡葬管理所所长李朋同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的判决,直接造成河南省林州市民工队110多人没有了生活来源,使这100多个家庭生活陷入了绝境,买不起种子和化肥、孩子交不起学费,上不起学,老人得病看不起,眼眼睁睁的看着患上重病的老人得不到治疗在困苦中离世,看到这一切,民工队长刘海洋又急又气,终于在2009年10月底倒在了讨薪的路上,患上重病脑梗塞住进了医院。为了讨要殡葬管理所拖欠的民工款,重病在身的刘海洋于2011年3月逐级向天津市高院执行局、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他们将拖欠血汗钱马上给付!至今无果。

通过这件事,我们不仅看清了殡葬管理所所长李朋同及背后的保护伞,为了一小部分人搞腐败,是如此的轻视农民工,如此的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如此的视法律为儿戏,是制造社会混乱的罪魁祸首,是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逼着农民工上访,是让更多的人对天津市政府能否领导滨海新区民政局下属企业殡葬管理所产生了怀疑,是对胡锦涛主席依法办事、倡导构建和谐社会无情的嘲弄,是违背中央综治办、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所要求的化解矛盾在基层,消灭矛盾源头在基层的指示精神。

黑锦和电话:1375203029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