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维权人士陈凤明今到珠海市金湾区法院,投诉邓在闲法官为了公安女干部违法建筑合法化瞎折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5月31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房主陈凤明到金湾区法院,投诉邓在闲法官为了公安女干部杨虹的违法建筑合法化,将自己房屋的化粪池撬开进行所谓的测量,导致雨水季节臭气熏天的司法瞎折腾行为。

珠海市公安局刑警队女干部杨虹滥用民事诉权,诉陈凤明“返还原物(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是一起极具中国特色的警察特权案,金湾区法院不仅受理了公安女干部杨虹的滥诉,而且还历经三年的审理,在查明杨虹的房屋在2018年被珠海市住建局确认为违法建筑,作出整体必须强制拆除的行政决定、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与测绘部门,对陈凤明的509号房屋的化粪池撬开进行测量,然后作出(2022)粤0404民初3398号支持杨虹滥诉的民事判决。

登记在陈凤明名下的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房屋的用地合法性,早在公安女干部杨虹的违法建筑的、至今无证的房屋建造的十多年前,就由金湾区法院作出的(2005)金行初字第48号生效判决所确认,金湾区法院作出的上述明显徇私枉法的民事判决,不仅存在同一法院针对自己法院类案的不同判,而且这种类案不同判行为,居然还是有同一个叫邓在闲的法官所作出。

由于金湾区法院在对陈凤明509号房屋的隐蔽工程化粪池测量时采取暴力强拆,事后又没有对地面部分进行修复,导致该化粪池一直处于半开放状态,进入雨季及高温天气,当然就会出现臭气熏天现象,现在不仅陈凤明受到严重影响,邻居也都有怨言,而公安女干部杨虹的违法建筑位于南面,且又违法建造了围墙,基本上没有影响。

今天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信访窗口工作人员虽然接收了陈凤明的投诉材料,但什么时候来华阳路509号房屋现场处理半开放的化粪池臭气外溢造成污染问题,以及对法官邓在闲的司法瞎折腾行为该如何处理等,并没有当场作出明确的答复。

另外,陈凤明不服金湾区法院故意徇私枉法的民事判决上诉案,珠海市中级法院原定于6月2日(本周五)上午开庭审理,但因(2023)粤04民终1699号上诉案的合议庭成员出现工作另有安排,已取消了原定的庭审。

陈凤明电话:13268276125。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5/blog-post_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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