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爱心志愿者工作室:爱心大姐王荔蕻(三)


二 【王荔蕻与“福建三网民”案】

王荔蕻给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的22封信

致孙春兰书记的第一封信

尊敬的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女士:

您好!

我是北京市公民王荔蕻。

首先恭贺您荣任福建省委书记!并希望您能在任上为福建人民的福祉做出令人满意的成就。

冒昧地给您写信,是因为有一件在福建发生的、但也是全国都已闻名的案件——此刻到了非常紧迫的关头,希望能引起您的关注。

这就是在网络上以及全国各地都引起了很大轰动的福州市三位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诬告陷害案”。此案有多家媒体包括境外媒体都做了多次报道;11月19日的《南方周末》(第七版)也做了比较客观详尽的报道。

据我们了解,这次涉及“诬告陷害”案的三位网民与案件的源头——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并无亲友关系,他、她们都是出于对正义和良知的渴求、对弱者的悲悯与关爱,才在良心的驱动下而行动的。(严晓玲一案请看刘晓原律师的详尽博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ykt.html……)

游精佑是一位桥梁高级工程师,也曾是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他每个月从不多的工资中拿出一部分存起来,以备不幸的人前来求助。

范燕琼是一位作家,曾经帮人写过上访材料,从未收取过手续费。所以听说她出事了,有许多访民写信希望还她以自由。

吴华英是一位访民,她弟弟吴昌龙因为“福清爆炸案”被监禁。从发案到今天已经八年,却还没有结案。她最关注的是她弟弟吴昌龙的冤屈得到昭雪。对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只是同病相怜,施以援手。

这三位网民,他/她们既没有捏造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涂义铿,社会人员聂志雄的犯罪事实,也没有诬告陷害这几个人的企图。他们只是出于对死去女儿、上访告状一年多毫无结果的林秀英的同情,出于一种朴素的正义,应林秀英的要求而帮助写了文章和制作视频发到了互联网的。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引起政府对严晓玲之死的重视。

我们认为,事件发展到现在,严晓玲是轮奸致死还是输卵管破裂致死,已经不是关键所在了。现在的问题是:公民是否有权利对政府的“结论”质疑?即使公民的质疑并不一定“正确”,是不是就一定要以“诬告陷害罪”处罚?公民有没有说错话的权利?

我们的国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百年来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虽然现在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历史的大潮只会向前而不会倒退的。如果在封建社会,那么“民告官”本身就是有罪的,官老爷是碰不得的。想告官,先要自愿承受“滚钉板”或杖责、甚至坐牢的,倘若所告“不实”,更要面临着杀头的危险。但我们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我们现在的国体号称是共和国,而且是人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1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考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强调,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可见中央是很重视网络民情民意的。这令广大网民感到鼓舞。

而在福建,这几位网民只不过是在网上发了帖子和视频,就遭到“诬告陷害罪”的控告!甚至还有只不过是帮助复印、出借电脑、出借摄像机的无辜人员也被拘留,现正处在取保候审阶段。被称为福建有关部门的特产且为天下之奇闻矣。——不知所用“作案工具”电脑和摄像机是何品牌?难不成电脑公司以及摄像机生产厂家也要负“非法提供作案工具”的连带责任吗?这分明是在与贺国强先生的讲话精神大唱反调!

据说,现在我们国家有三亿网民,谁能保证我们在网上的每一句言说都百分百“正确”呢?倘若这三位品德高尚的以助人为快乐之本的好人,也因为发帖而遭刑囚,那么我们三亿网民中又有多少人在预备着进入牢笼呢?恐执法者要面临“天下网民尽入牢中”之境况了吧。

那么很有可能,您在福建任上将要以大兴土木赶建监狱为第一要务了。这对福建的和谐和稳定恐不是一件好事情吧?相信您也不希望出现此种情况。

因此,我们强烈希望您于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这个全国公民都拭目以待的案子;希望您能遵照宪法规定,给三位无辜的网民以自由!还宪法以尊严!

今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个日子里,我们尤其要呼吁对法律的尊重!希望这个日子不要仅仅成为宣传日。希望对宪法的尊重、对我们国家实行法制的决心和行动成为常态。

我们相信,以您的政治智慧、执政魄力、以法治省的决心,坦荡的爱民之情及敢于面对舆论监督的勇气,定能解网民于倒悬,慰天下公民之忧心耳!

切切,恳请再三!

此致

北京市民王荔蕻
2009-12-4

附:2009.11.19南方周末第七版

致孙春兰书记的第二封信

尊敬的孙春兰女士:

今年12月4日王荔蕻曾经作为一个普通北京市民给您写了一封信,就福建三位网民(游精佑、吴华英、范燕琼)“诬告陷害”案向您说明了我们的也是全国很多网民以及很多学者、教授、普通民众的看法。并且随信给您寄去了南方周末11月19日关于此案的报道。(如果您对此案仍然有疑问,可以上网上搜索一下关于这件案子的文章)

这件案子虽然很简单,却已经超越了福建地域,成为全国公民社会关注的一件大案了。因为此案的判决涉及到人民的政府应该如何对待公民的言论自由?社会公仆应该如何对待公民的质疑?经常会说错话的政府有关部门为何要求公民的质疑一定百分百“正确”?

公民在思考:政府的作为是不可以质疑的吗?政府是“绝对真理”的持有者吗?(云南“躲猫猫”、陕西“周老虎”、“杭州70码”等等,都示知了官方公信力的缺失。)在现代社会,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关心社会发展、关注弱势群体是应该鼓励,还是要一律送入大牢?

更何况,这件“诬告陷害”案,从范燕琼6月22日深夜将文章发到互联网,到23日有网友转发到国外网站,到24日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辟谣”,到6月26日深夜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抓捕范燕琼、7月5日抓捕游精佑……动作何其快。短短几天时间,戛然而制,又何谈对三位“受害人”——那位公安局长、检察官、和聂志雄造成了重大伤害呢?又何至于要大动干戈把三位网民绳之以“法”呢?

这三位网民都是好人!游精佑是您16日刚刚视察过的向浦铁路副总指挥,曾经被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这三位网民不过是心中有一点正义、有一点悲悯、有一点不能回避的良知!他/她们对社会有什么危害呢?他/她们只不过希望他/她们的呼喊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关注一下一位痛丧爱女、上访一年多无人理睬的老人,查一下其中是否真的有冤情。万万没想到,有关部门真的动起来了,但他们不是去重新彻查严晓玲案是否存在问题,而是把大量的警力调动起来彻查三位网民!查他/她们为什么替素不相识的林秀英出头呐喊?

抓捕这三位好人的有关部门一开始并没有准备好罪名,只是想把这三个、不对,应该是八个人(有五位后来被取保候审),抓起来,堵住悠悠之口。再编造以什么罪名定谳。大概一开始在“患无词”——不知罗织什么罪合适。所以就对外一律宣称此案“涉及国家秘密”!并且不许家属请律师。当此一行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后,无理的有司被迫允许请律师了,但又不许律师会见;终于想好了罪名——涉嫌诽谤罪!但又引起了全国的律师界、网民的一致质疑——诽谤罪是自诉案件,那三位“受害人”并没有起诉,公安局就抓人了;经过反复研究,又改成“诬告陷害罪”。现在,又有很多专家学者、普通公民提出了质疑——此三位网民的行为无一符合诬告陷害罪的要件!

除了法理上的欠缺外,有关部门还有许多引起广大网民质疑的地方:比如说,对前来采访的媒体说,此案涉及国家秘密,所以不接受采访;但转过脸就违反法规,让有关部门挑选的媒体到看守所内会见并采访尚在审理当中的“犯罪嫌疑人”!

又比方说,范燕琼病得很重,双下肢已几乎瘫痪了!每次会见律师都要人背出来,或坐轮椅出来,在一审开庭的时候更是要靠不断吸氧才能维持体力!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几次提出范燕琼取保候审的申请,仍然不被批准!竟说这位下肢几乎瘫痪、因言获罪的病弱女子若取保候审,“可能造成社会危害”!

我们觉得这样做事情真的是人性尽失了!起码的人道主义都不讲!还谈什么“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呢?

我们和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无亲无故,但我们为他她们的行为感动。他/她们作为普通公民并不浑浑噩噩,他/她们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同情弱势群体;他/她们敢于质疑、敢于发出声音,对祖国母亲真正怀抱着满腔热爱!他/她们是真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今天,我们来到了他/她们的家乡,我们会见了他/她们的家人、朋友,他/她们也都是一些非常好的人。他/她们为亲人的被冤枉入监而痛苦不已。游精佑年近八十的老母亲还被瞒着,他的女儿马上就要高考了;范燕琼的女儿一个人住在学校,想念病重的母亲,想念家;吴华英的母亲年纪不大却已显苍老,一个儿子因为福清爆炸案八年关押未决,女儿又因为帮助他人关进监狱。一儿一女双双被冤枉关进大牢,让她情何以堪啊。

孙春兰书记,我们非常希望能够当面向您反映我们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我们知道,您新到福建,有很多需要熟悉的情况,真是千忙万忙。我们只好给您留下这封信,希望您能够看到,希望您能够关注!

这件案子一审现在已经超过审限,仍未宣判。我们强烈呼吁您紧急关注此案!希望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过问、干涉此案。希望福建的有关部门能够从善如流,改正错误,无罪开释三位善良正义的公民!

拜托!

谨此专颂

公平!正义!

北京网民 老虎庙 王荔蕻

2009-12-18于福州

致孙春兰书记的第三封信

尊敬的孙春兰书记:

您好!

我曾经于2009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给您寄去了一封公开信,反映福建三位网民被“诬告陷害”案的情况。未得到您的回复。

12月18日我和老虎庙专程到福建福州给您寄了第二封信。到现在仍并未见到您的意见回应。

今天,2010年1月11日,即使按照主审法官说的1月7日才到审限,游精佑等三位无罪网民也已经超期羁押第四天了。

孙书记,福建三网民被诬告陷害案,已经成了一个标志性的案件。这关系到每一个网民是否还能享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

当年著名的“周老虎”案,网民发帖、质疑最多,陕西林业部门也多次公开澄清说明。事件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后,最终证明“周老虎”属于造假。自始至终没有网民被抓。

云南昆明的“处女卖淫案”,当地警方也做了澄清,网民也录制了当事人程艳的喊冤视频,网上帖子无数,也没有网民被捕。

去年2月,山东曹县段磊6次上网虚假举报曹县庄寨镇书记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长期包养情妇,其子郭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卖淫嫖娼”等。7月6日,曹县人民检察院对段磊涉嫌诽谤罪一案提起公诉。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后,山东省曹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段磊涉嫌诽谤庄寨镇党委书记一案撤案,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向段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4月,网络上出现了一篇《人大代表与公安局长勾结一起倒卖民女》帖文和一个讲述事情经过的视频。事件影响之大,超过曝光严晓玲死因的帖文和视频。

经过陕西省公安厅与公安部的联合调查,认定曝光的问题不属实,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澄清,事件迅速得到了平息。陕西省有关部门,没有将这起事件扩大化,没有“上纲上线”进行打压。这件事很快就销声匿迹,没有在互联网上发酵。

今年相类似的案件,还有河南王帅事件、四川邓永固诽谤案、内蒙古吴保全诽谤案……都没有网民被追究“诬告陷害”罪。相反却有多名官员被查处。

经过半年来央视的关注、国内重要报刊的研讨、网上的热议、学者的论证,估计福建马尾有关部门也已经认识到他们的错误,但是觉得面子上下不来,所以迟迟未予宣判。

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福建马尾有关部门倘能从善如流,全国网民一定会欢呼并且认可。

言者无罪。因言获罪不应该成为和谐社会的现象, 更不应该成为福建不光彩的标识。

孙书记,希望您一定在百忙之中过问此案,因为对这个经典案例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将成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对待网络言论和公民基本权利的范本,对于目前,对于将来,都具有重要的标本意义。

八闽百姓,期待您的福祉。

此致

北京市民 王荔蕻

2010年1月11日

致孙春兰书记的第四封信

尊敬的孙春兰书记:

您好!

2009年过去了。但还是在寒冬季节。最近北京的天气真冷啊。听说福建也降温了?您要多加衣服啊。您是北方人,到南方任职,肯定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我听说南方的冬天要比北方难捱得多。所以要自己多加小心哦。

孙书记,从去年12月4日,我已经给您写了3封信了,都没见到您的回信。今天是第4封了。还是说福建三位网民被无端诬告陷害的事情。

您去了这长时间,对这个案子应该有所了解了吧。

孙书记,涉案的这三位网民都是好人。

您可能要问,我怎么知道他她们是好人?当然有根据了!

先说游精佑吧,他是我的朋友——其实确切地应该说是网友,因为我们到现在还没见过面呢。但自从听说了他的故事,在网上和他有过短暂的交谈,我对他的敬重和钦佩胜过许许多多朝夕相处的泛泛的熟人。

从公的方面说,游精佑是福建向莆 铁路第二工程段的副总指挥,高级工程师。自从1990年西南交大毕业,回到福建报效故乡,他经常被评为先进,还在2007年被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这可不是我评的,应该说是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评的、很有权威的组织上定的吧。

从私的方面说,他家从祖父辈就在乡里乐善好施,远近闻名。他每个月都把工资的一部分存起来,以备有不幸的人前来求助。在当今的社会,还有这么纯粹的人吗?说实话,当我第一次听说他的故事的时候,是有一点点疑惑的。因为在我的一生中看到的骗子太多了,受别人骗也太多了。然而接着我就看到了,听到了——游精佑,他是真的在践行他的以善良温暖他人,以关爱改变社会的信念的。我真的为他感动了。

不管您信不信,有一天深夜,在电脑前,面对着他的赤子之心,我流泪了。

孙书记,您说,像这样一位好人,难道会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吗?

前两天我接到游精佑妻子发来的一封信,让我方便的时候转交给有关领导。今天我先转给您看看吧。因为您是最直接与此有关的领导了。

您看一看,凭着您的常识,判断一下,游精佑是不是一个好人?

夜深了,今天先这样吧。等着您的回信。

即颂

冬安!

北方老乡 王荔蕻

2010-1-20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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