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玉诉湘西劳教委一案上诉状遭吉首中院扣押



(2011-8-9)权利运动发布:湖南吉首维权人士黄光玉诉湘西自治州劳教委违法行政一案,吉首市中院在连续发出三次开庭传票后,突然以诉讼时效裁定驳回起诉,黄光玉不服裁定,依法律规定和吉首市中院裁定书的要求,于2011年7月18日通过吉首市中院向湖南省省高院提起上诉。

按照法律规定,吉首市中院在收到黄光玉的上诉状后,吉首市中院应该立即把上诉状和卷宗移送到受诉的湖南省省高院。但20多天过去了,黄光玉的上诉案居然没有一点消息,询问吉首市中院,答复早已经按照程序规定移送到湖南省省高院,让其耐心等待。

前天(8月7日)黄光玉在街道的工作人员陪同下,到湖南省的省府长沙市医院治疗在劳教所落下的心脏疾病。办理完入院手续后,黄光玉于昨天(8日)上午到省高院立案庭询问案件受理情况,被告诉上诉案尚未移送到省高院。黄光玉立即致电吉首市中院的主审法官秦繁荣,此时秦繁荣才说上诉案卷确是未移送,但没有说明为什么没有及时移送的原因。

在黄光玉不服吉首市中院驳回起诉裁定提起上诉的过程中,黄光玉积极收集自己在法定期限起诉湘西劳教委的证据,证人――另一个同名同姓的黄光玉也依法履行了公民作证的义务。而吉首市中院故意以起诉时效为由,驳回黄光玉起诉的目的也随之宣告破产。但不知何故,履行公民作证义务的黄光玉居然遭到吉首市公安局的传唤,致使诉讼当事人黄光玉的上诉状一直被扣押在吉首市中级法院。

买一个了解国情的人都清楚,劳动教养委员会实际上开办单位就是公安机关,劳教所就是政法机关的私有监狱,所以才会发生表面上司法独立的吉首市中级法院去配合吉首市公安局盘查证人这样的诡异现象。

司法独立才会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而去除伪民主才会有真正的司法独立。这样的现代文明,已在西方国家和中华民国早已实现,而我们大陆居然还有违反宪法的劳教制度在横行。黄光玉诉不法机构劳教委的过程证明民主和法制还离我们很遥远……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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