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被拆迁人集体向市政府申请听证


(现在汽车站地块的商铺已经卖到4~6万每平米,开发商、尤其是幕后操纵不法拆除的官员赚了个盆满钵满)

(听证申请)

(2011-8-31)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江苏省宜兴市原汽车站地块被拆迁居民101人(其中包括中共党员12人),联名就汽车站地块2003年时拆迁的补偿依据向市政府申请召开听证会。宜兴汽车站地块居民之所以提起2003年房屋拆迁补偿依据的听证,缘于宜兴市市委书记蒋洪亮“只要你们找到吃亏的依据,由我来给予解决”的承诺。

2009年,以魏道华为维权代表的原宜兴市汽车站被拆迁居民通过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获知,宜兴市建设局将本应发放给房地产商新天地置业公司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故意违法发放给国土局下设的土地储备中心的证据后,就中止了长达5年的、劳民伤财的进京上访行动,将宜兴市建设局的违法行政行为起诉到宜兴市法院,但党的驯服工具、全国先进的宜兴市法院拒不受理被拆迁人的行政诉讼,导致违法行政行为下权利受严重侵害的汽车站被拆迁居民又重新回到了既对党国形象不利、又解决不了问题的信访维权中。

据魏道华老先生反映,2010年6月,宜兴市市委书记蒋洪亮在专门接待时,提出由魏道华自己聘请律师对2003年的拆迁进行调查。同时,蒋洪亮作出口头承诺,只要有依据能够证明原汽车站地块被拆迁居民在拆迁中确实存在权利受到损害,有其负责解决。

经律师查明,2003年汽车站地块的商业用房平均价格在8500元/每平米以上,住宅用房的平均价格为1880元/每平米以上,而土地储备中心补偿给被拆迁居民的商业用房平均价格则是1260元/每平米,住宅用房的平均价格为1100元/每平米。

当获得证据的被拆迁居民要求蒋洪亮书记兑现承诺时,宜兴市建设局却提出土地储备中心给予的补偿价格,是依据宜兴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1月30日作出的《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细则(试行)》第五条“采用政府指导下的参考价为基准价”的规定,所以不存在被拆迁居民吃亏的问题。

汽车站被拆迁居民认为,宜兴市政府出台的试行《评估细则》不能与之前由市长签署的《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规定相对抗。由此,居民们就试行的《评估细则》的合法性向宜兴市政府提起公开听证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101位听证申请人中有12位是中共的一般党员,这个比例超过了全国比例将近一倍,说明了不法拆迁的受害者不仅仅是普通百姓,没有权势的体制内人士也是受害者。

魏道华电话:13338757505.
宜兴市市委书记蒋洪良:1380153006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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