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人权捍卫者、香港大律师邹幸彤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月11日,本网获悉香港女人权捍卫者、香港大律师邹幸彤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邹幸彤:女,1985年1月24日出生,英语名:TonyeeChow Hang-tung,原英属香港籍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公民,香港大律师,原香港支联会副主席,第35届“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荣获者,民主人权斗士,社会活动家,中国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就读于英国剑桥大学哈默顿学院物理学系,毕业后又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研读法律专业,而后成为一名香港执业大律师;自2016年起,因致力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 随开始担任香港支联会(即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副主席,期间,曾积极推动和举办了每年的维多利亚公园(简称“维园”)64纪念烛光晚会;

2020年,当李卓人、何俊仁等香港民主前辈和支联会高层相继 遭遇中共香港政府的迫害身陷囹圄时,其勇敢的站出来,成为继续组织香港市民纪念64活动的主要领导者;

2021年6月4日,在中共主导下的港版“国安法”管控下,支联会被香港警方以防疫(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为由禁止在维园举行当晚的悼念64 烛光晚会;针此,支联会立即提起上诉,但因上诉很快被驳回,故其公开表态自己会以个人名义到场纪念;

次日,即被警方以涉嫌“宣传未经批准集结”为由拘捕;同年8月5日,暂获取保候审,但2021年9月8日,又因拒绝在限期内向香港国安处提交支联会的文件而再被港警拘捕;

次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等共计8人一起正式起诉,被指控因在社交网络和媒体发表意在鼓动民众参与未经批准的六四集会言论,其等言行已触犯港版《国安法》的相关法令,故应予量刑;

2021年12月,其一行8人案被香港法院统一宣判,其中,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2020年“煽动他人参与纪念64集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2个月);

2022年1月4日,又被香港法院以2020年、2021年两次 “煽动他人参与纪念六四集会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15个月);因先后两次判决的一部分刑期同时执行,故其最后实际执行刑期 1年10个月(22个月 );据悉,庭审中其拒绝认罪,坚称其发帖与撰文旨在呼吁人们勿忘六四,并非鼓动众人聚集闹事。

目前在香港监狱服刑。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1/blog-post_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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