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冤民刘夫合讲述恐怖的“7.1”劫访


(遭劫访后伤痕累累的刘夫合)(刘夫合被伤害的背部)(刘夫合被伤害的头部)(刘夫合被伤害的双手)

(2011-7-18)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1999年刘夫合遭他人故意伤害,伤残鉴定为重伤,公安机关一直不予立案,拖了八年,上方八年,法院才于2007年作出判决,6个人的团伙犯罪,法院只对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作出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判决。司法机关的枉法促使刘夫合继续进京上访,但多次被劫回后遭公安人员暴力侵害,这一次的“7.1”同样没有例外】
《血泪检举控告》

控告人:
刘夫合,身份证:372926196610302213
住址:山东省巨野县龙堌镇东集,手机:15910040003

被检举人:
巨野县政法委书记肖继民(原龙堌镇党委书记)
巨野县龙堌镇派出所所长(王汝雨)。

案由:
滥用利用职权屡次实施非法拘禁,滥用警用械具(脚镣、手铐、警棍)钝器强制搜我身,并殴打侮骂在没有任何事实无故对实施非法剥夺我人身自由权,目无国法,依权代法,请求纪委检查院政法部门尽快立案,查处依法严惩。

事实与理由
2011年7月4日,我到久敬庄(当时临时)国务院及人大等信访办,当我跟龙堌镇政府接待人员走时却被山东省驻京办强迫把我带到一辆依维柯车上,说是把我安全送回家,并有三个人押送,二个司机路途中,我才知道又一次落入他们的阴谋陷井。

途中他百般对我威胁恐吓说:“你这次反映问题惊领导太多了,你再告说不准你家里人要出事(儿女)或着到时有人在你地里撒上大烟种,到时候我们就可以把你送进监狱”等话,当车未到巨野路经梁山县高速路口下道在六点左右,就有辆早已等候的大型面包车后面车牌被遮,车上约有八人两车人经精心预谋策划后突有一人到我坐的车上说我是巨野政府政法委的书记说怕你在回北京要给你带上手铐,我说既然我跟着回来了,就不可能再回去,说到这儿强行给我带上手铐,把我拉下车猛地跺我一脚等待车下的多人手拿电棍及棒棍(钝器)一齐动手把我打倒,对我的腰背及头部给致命的打击,其中我逃离约十多米被他们更猛地致命击打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清醒过来就听到有人说王所长(王汝雨)他醒了下车吗?答:好,下车。我在他们的拖拉下被(王汝雨)带进巨野县一宾馆,对我说:我让你告,上次打你、抢你,是轻的,这次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在路上,以后慢慢地让你死去。我被拘禁在这宾馆二天二夜,痛得我滴水未尽,我不停的请求对我看管的派出所人员,他推脱说不当家,政法委监管的贾科长没来,不在等理由,在我痛得打滚从床上滚到地上,他们左右有人用手猛拉我戴在手上的手铐,并对我辱骂,强迫我不要动,后来我被铐住的手变色肿胀,加我全身被打的伤痛,倍加痛苦的叫声在他们尽情的吃喝说笑中慢慢度过。

2011年7月6日晚上约八点左右,他们突然说送我回家,下楼前他们强迫用一张报纸盖上我带手铐双手,怕被别人看并有多人围着我上车,龙堌派出所强行打开我带了近五十个小时的手铐,并才拿出了这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搜去身份证,手机里信息被盗删一空后送我回了家。警车车号(鲁R2332)。

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被辱没的党纪国法,为了被践踏的人权,我向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再次呼吁请上级有关部门尽快立案,依法查处严惩。
盼回复!

受害人刘夫合亲笔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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