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评论:以言治罪新招,网报与官方数据不一竟遭行拘!

作者:杨铅华

近日,据中国大陆的众多媒体报道称,10月21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男子王某,因通过微博“造谣”称山东龙郓煤业公司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21人被埋,已确认9人死亡,结果于10月30日被郓城警方以“虚构事实”为由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

这则消息引起了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相关链接和截图通过微信等媒介迅速传播,部分网民感到毛骨悚然,感觉自己在日后哪一天,说不定也会像言说矿难的郓城王某一样被以同样的理由打入牢房。

随着中共“二十大”的日益逼近,当局对新闻言论的管控日益严厉,10月中旬,重庆永川的“永川通”和“永川微生活”两微信公众号因为转载官方媒体的时政新闻,被永川区网信办认定为在不具备新闻发布资质和转载资质的情况下,多次发布、采编、转发新闻类信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平台负责人被处理,账号停止更新。

经营公众号容易触雷是大家已经司空见惯的事情,没想到现在发布和官方不一致的数据也会被以“造谣”的名义拘留!在一些诸如事故类的突发事件出现后,官方和社交媒体对其及时报道以前是常态。由于事态不断变化,不同的时间数据不一致合情合理,从来没见过谁会因此被拘留,即便数据不是太准,也不会被认定为“虚构事实”,因为官方媒体也经常会出现报道数据错误的情况。

郓城警方开了这个恶例,以后,不排除其它地方的警方要争相效法。王某被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消息,迅速引发了广大网民的强烈质疑,包括学者杨晨等也纷纷加入声讨郓城警方的行列。面对汹涌的舆情,郓城警方表示,目前矿难的救援工作已经结束,确认有21人遇难,但是对王某实行拘留的措施不会改变,并自称是“依法依规办的这个案件,流程没有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王某所承受的处罚显然属于顶格处罚。此案的关键在于,此后的官媒报道表明,王某并未“虚构事实”,发帖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警方为何按照“情节严重”来重罚??

王某第一个发布上述矿难消息这个情况可能最令官方恼怒。按照惯例,地方政府在出现重大事故的时候,都是希望掩盖事实真相,因为担心乌纱落地。而王某作为一介平民,竟然抢在官方发布消息之前透露该事件,在官方看来是可忍孰不可忍!但事实上,在王某发布消息12分钟过后,这起事故就被官媒证实,10个小时后,就有人员死亡的消息正式传出;最终出炉的官方死亡数据远超王某的微博透露的数据,不能不说,官方的反应太慢,当然,或许起初并不打算将此事公之于众。

王某的微博粉丝数量仅有5个,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相当长的时间内,上述微博的转发量几乎为零,虽然和官方的数据有差异,但矿难是实实在在发生了,而且很严重,王某的贴文并没有对公共秩序造成任何冲击。向来喜欢蛮霸的地方当局,按说对王某的较低估计的数据应该有所感激,却在最终死亡人数确定过后,将其毫不留情地拘留,这样的处置方式,着实令公众大吃一惊,遭受质疑和谴责顺理成章。

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天,身陷囹圄的王某可能刚获释,倘若不纠正对其处罚,今后类似的情形将越来越多,郓城警方做了初一,其它地方的警方就能做十五。于是,当任何有别于官方的数据通过个人或者自媒体账号发布,都将面临严重的后果,轻则行政拘留、罚金,重则刑事拘留和判刑。警方拘留王某,是希望杀鸡儆猴,在这种高压之下,今后即便是亲临事件现场的人,只要不具有官方身份,恐怕都不敢轻易发布消息。

在可能遭受拘捕的恐惧之下,官方将彻底垄断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权。在面对突发事件或者普通民众遭遇不公正待遇的时候,即便是内心充满良知的人,恐怕也会因为担忧被抓捕,从而影响家庭,不得不作壁上观。长此以往,官方可以有恃无恐,既不会改变为官的蛮霸作风,从根源上去避免突发事件的出现,也不会想方设法地去改善底层民众的处境,相反,会直接会间接地制造灾难与不幸。在独掌信息发布权的情况下,除了弹压民间独立声音和敢言者之外,还可以干出一切超越底线的事情,并丝毫不考虑是否违背道德与法律。

2021年11月11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11/blog-post_11.html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