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1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3点30分,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庄秀凤状告宜兴市国土局拒不公开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一案准时在宜兴市法院开审。有土地法专家之称的退休教师姚宝华作为失地农民的代理人参加了庭审,20多位失地农民和访民参加了今天的旁听。最后,坚持“党的利益至上”的宜兴市法院在毫无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口头驳回了失地农民的诉讼请求。
今天诉争的焦点是,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拒绝对失地农民农民公开建设用地呈报材料的行政行为合不合法?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也叫做一书四方案,是在征地公告贴出、并在补偿方案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后形成的、向征地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呈报的材料,里面有对失地农民的详细补偿数额,也是关系到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利,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三款所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本来宜兴市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收官林镇滨湖村的集体土地时,首先就应该向村民们进行征地公告,在补偿方案征得村民同意后向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呈报审批。正因为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在征地前就没有没有依法行政,并且在征收土地后又没有依法向失地农民发放补偿款,在失地农民依法要求公开征地补偿方案时,为了掩盖挪用侵吞失地农民补偿款的罪恶,就干脆耍无赖予以拒绝。
据悉,今天这样一个非常简单的行政案件,庭审一直到下午17点30分左右结束,期间竟然出现两次休庭。如果是一个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其行政机关的官员都要老老实实申报个公开人财产,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更不用说涉及到一个村上千农民的土地补偿金这样的活命钱!可共产党行政官员就敢于拒绝公开!共产党的法院就敢于支持行政敢于拒绝公开!
今天宜兴市法院之所以敢于再枉法,可能是受吴邦国在两会时“我们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三权分立、不实行私有化,让政权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的鼓励。没有真正的民主监督,官员能奉公守法?没有三权分立的司法独立,法院敢公正司法?讽刺的现实是,公有制形式的集体土地现在基本上都成为了官员的私有化财产!
庄秀凤电话:13771351467.
(闻天不祥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