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被囚黑监狱访民朱开华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1-3-24)权利运动发布:
【核心提示:2005年7月,无锡市北塘区城投公司在没有合法手续下通知要对朱开华房屋地块实施拆迁;2006年2月21日,在无锡市北塘区拆迁官僚陈国荣“强拆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叫嚣下朱开华房屋被强拆;2010年3月29日,朱开华的丈夫经不起非法拆迁的折腾染病去世;而该地块6年来依然是处于囤积待沽状态。在经历了人生巨大不幸的朱开华仍然坚持理性、依法维权,从未有过共党所谓的非访行动。即使这样,无锡当局的共党官员为了将6千多万维稳费中饱私囊,借“两会”维稳名义将其关押黑牢。今天,朱开华以《刑法》238条向维稳大业中充当助纣为虐角色的公安报案又会有怎样的结果呢?】

《报 案》
报案人:朱开华,女,1954年4年29日生,居住无锡市民丰西苑95号701室。
被报案人:无锡市北塘区黄巷街道办事处

报案指控:
1、被报案人涉嫌非法拘禁罪;
2、被报案人打击、报复依法上访的报案人。

事实和理由:
因无锡市北塘区XDG-2006-33号地块(民丰村吴巷所在地块)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而违法征地、占地、拆除该村民的合法私有房屋,村民得不到出让金补偿、征地补偿、宅基地补偿,多次反映得不到无锡市北塘区信访局、黄巷街道办事处等行政机政关的答复和处理。

报案人(朱开华)于2011年2月25 日走访北京国家信访局将上述问题如实进行反映和诉求。对此,国家信访局非常重视,将访复[2011]1668号交给报案人,并约定报案人过15天后去江苏省信访局处理。这情况被报案人是明知的。

得到国家信访局答复的报案人当即回无锡,可一到无锡站就被被报案人强行抓起来送至无锡市丽新宾馆黑监狱关起来,后经该宾馆群众指点逃出。被报案人不甘心,四处追查,逼得报案人东躲西藏,终于2011年3月8日晚9.30分再次遭被报案人组织的40多人抓住,并强行绑至无锡市丽新宾馆115房间实施非法拘禁,24小时派人(男人)进行看管,报案人彻底失去自由。直到2011午3月16日下午将报案人放回家,报案人共计遭受被告报报案人非法拘禁运9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被报案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同时违反“信访条例”涉嫌打击、报复合法上访人。被报案人拘禁报案人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特证:即一,侵害的客体是报案人的人身自由;二,表现为没有拘禁权力的人(行政机关)非法对他人实施剥夺自由的行为;三,被报案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为此,特此报案,依让追究被报案人的刑事责任。

无锡市公安局北塘分局
朱开华电话:1386169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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