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集体控告广州市天河区沙河派出所非法拘禁


(2010-12-9)权利运动发布:
亚运会期间,因受到广州市天河区沙河派出所非法拘禁和暴力伤害,山西访民彭静梅,辽宁访民姜加文、宋玉洁、刘丽女,云南访民李忠英,湖南访民郑楚华,湖北访民邹四新、山东访民丁群、丁鲁川等9人,回到北京后即集体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控告,请求确认沙河派出所非法拘禁行为和支持一元钱精神损害赔偿。

众访民在诉讼中称,2010年11月11日,他们千里迢迢到达广东省的广州市,投宿于天河区的一私人小旅馆,准备第二天参观亚运会。晚上9点左右,天河区的三辆警车和20~30名警察突然包围旅馆,强行将他们绑架到沙河派出所沙河救助管理站,关押在院子里不让休息(包括只有9岁的丁鲁川),忍饥挨冻致使多人出现身体不适。

警察对坚持要法律手续的彭静梅、姜加文、丁群、丁鲁川实施暴力伤害,刘丽女也遭到了暴力。其中宋玉洁、李忠英、郑楚华、刘丽女、邹四新等五人被关押超过24小时,彭静梅、姜加文、丁群、丁鲁川等四人超过43小时。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访民们向联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依据《刑法》238条追究天河区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禁的请求,但是诉状提交已超过15天,却还没有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访民们希望他们的遭遇和维权行动能够在国际人权日得到关注。

附联名起诉书:




相关联系:
姜加文电话:13835244320.
李忠英电话:13521242479.
丁群电话:13161972117。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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