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隋牧青律师被吊照事件影响 刘正清律师接手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案并成功会见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因为隋牧青律师被广东省司法厅拟吊销执业证事件的影响,刘正清律师接手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的“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案,并于2018年2月5日和6日连续两次在四川省绵阳市看守所会见到遭逮捕被羁押在此的黄琦,得知黄琦身体状况稍有好转,但看守所有截扣黄琦家人送的钱物。会见结束后,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制该案案卷材料时,经办法官让刘正清律师签署“保密协议”才可复制案卷材料。刘正清律师无奈之下只得签署,但应该是一式两份的协议只让刘正清律师签署一份,刘正清律师本人并未持有。且复制案卷时有一卷内容被告知不能复制和摘抄,刘正清律师出于自保而未予详究。以下是刘正清律师记述关于黄琦案的情况通报。

【黄琦案情况通报】
隋牧青律师因被司法行政拟吊照的影响,于2018年1月27日下午给我来电要我接手办理此案。我因近期心力憔悴,称想休息一段时间。后黄琦妈来电称是隋律及四川朋友的极力推荐,希望我代理此案。我告我很忙,没时间代理此案。第二天黄妈又来电告此案已起诉到法院了,黄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她一点也不知道,很着急!希望我尽快来成都见黄琦一面。我则要她到附近找一位律师。第三天(2018年1月30日)上午黄妈又来电催我到成都见黄琦。我因2018年2月7日上午揭阳一信仰案要开庭,便答:7号晚上飞成都。订好机票后,揭阳法院突然来电告改期开庭。我便将机票改签为3号下午飞成都。


2018年2月5日清晨5:30随黄妈等人租车从成都至绵阳看守所会见黄琦。告知黄琦隋律拟吊照由我接替之事后,黄除向隋致歉、致谢外,还向关心他的朋友致谢!黄告:其身体状况还是如以前一样浮肿,只是没以前那么厉害了,最近2个月其身体检查:肾功肌酐指数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为:257、187、180。入看守所至今只拿到了家里送的钱800元,还有14000元警方扣着没给他,母亲送的两床新被子,只收到了一床。


下午到绵阳中院拟复制黄琦案卷材料。向经办法官周立青递交法律手续并要求阅卷。因我的钢笔丢了,周非常“客气”地送我一支笔,并称此案是国家机密案要签保密协议。我说没问题。周又说他们通过检察院复制后再将光碟给我。我说我不一定要光碟,我可以拍照,我晚上还要飞广州。周说你事先又没预约,不是你说要复制就马上给你复制,并约第二天下午13:30来复制。心里暗忖:拍照与给光碟不都一样吗?何况拍照即走人于他们不更省事吗?凭我多年的经验,其中必有蹊跷!为了不影响明天能顺利拿到光碟及破解该蹊跷,我隐着性子不与周理论!


第二天(2月6日)上午再去绵看会见黄琦,下午准时(13:30)到周办公室。周要我签保密协议,我即签。后,周将案卷材料搬到茶几上让我看(一边等光碟)。黄琦妈也和我坐在茶几边。周法官明明看到黄妈坐在我旁边,也不提醒要她走开。我出于对党国的无限忠诚和保守国家秘密的高度政治敏感,同时也是出于自保,怕早已准备好的摄像头逮过正着!我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黄妈已85岁了,非法律专业人士),即要黄妈坐到别处!


为了破解这个蹊跷(只给光碟不让拍照),我便将光碟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进行核对,发现光碟中有一卷标明为“起诉意见书(一审公诉案件)”,心想“起诉意见书”是应入法律文书卷,怎么会单独成一卷呢?这样就更加引起了我的警觉——便对案卷中的每一卷进行核对。当核对到光碟标明“第6卷”时发现与之对应的纸质证据卷(封面标明“证据卷六”)不一致。我便问周法官:这是怎么回事?周告:此卷是国家绝密卷,律师只能看,不能复制,也不能摘抄,要我找四川保密局。此类案子我已办多了,我是不会按其预设的节奏跳舞的!于是我就平静地说:“你给我的光碟能不能任意删除其中的内容?”。周答:“该光碟是不能删除里面的内容。”,我说:“这样就好,不要说是我自己删了,到时说不清”。接着仍平静地说:“此案不让律师复制全部案卷材料,肯定是要搞到最高院的,我不会跟你争吵!既然签了保密协议,难道还有绝密、机密之分吗?况且封面上盖的印戳也是机密。”说完甩手就离开了周的办公室。


特别说明:
1、我签的“保密协议”(而不是单方的承诺书)顾名思义,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但周只让我签了一份即拿走了。因我无意于要将案卷材料向外泄露,故无论其条款如何的严苛,我都能接受,同时也是对公权力的信用,所以该协议我没细看,也未索要一份。
2、光碟中的每一页都刻有“刘正清14401200110810581”的水印。在此要特别预先声明:提供方亦有存底,若外界出现此类字样的资料,我会配合有关当局的调查,但我处不是唯一的源头!特预先提醒当局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3、光碟“遗漏”的又不让律师复制的那卷材料,我不会按周法官预设的节奏去找四川保密局,况且保密重地在何处我既找不着,出于自保我也不会去打听!我会通过司法行政、律协维权机构,乃至最高院寻求救济!鉴于此信息四川当局定会收集到,为此,特借此形式向四川当局告知!
最近,因年关了,很忙。未能及时通报,特向关心黄琦的亲友致歉!


黄琦的辩护律师:刘正清
2018年2月10日

据维基百科资料显示,“六四天网”网站,为黄琦与其妻曾丽于1999年共同创办,黄琦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是中国互联网早期因网络言论入狱的公民。

由于网站同时还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中国当局的关注。2000年2月,原四川省国安人员卜列平等人到天网寻人事务所与黄琦发生冲突,黄被打伤。这一事件引发极大反响,随后中国当局查封了天网网站。4月15日,在一家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说明下,天网网站重新开张。由于以后天网在时政与公共评论中的声音越来越尖锐,2000年6月3日即六四事件十一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黄琦被警察逮捕。在被捕近三年后,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黄琦被捕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及数百家国际组织抗议中国大陆对黄琦的迫害。中国国内民间对司法裁定有巨大的争议和质疑,认为事实和证据都不能成立,并认为这是当局一直拖到近三年后才判刑的原因。2004年6月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互联网自由奖”。2005年6月4日,黄琦刑满获释。2006年4月28日,六四天网公布了中国第一个八九死难者索赔初步成功的消息。12月31日,黄琦改组六四天网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办了中国大陆第一家综合性人权组织。6月3日,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2007年1月26日,成立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丹麦联络处。2007年6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在美国成功注册。2007年2月,黄琦获赫尔曼•哈米特奖。2008年中国汶川大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活动,同时为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帮助,而且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6月10日晚,黄琦和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吃饭时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塞进一辆汽车带走。6月16日上午,黄琦母亲蒲文清收到了其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受到刑事拘留的通知书。7月,黄琦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名被正式起诉。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黄琦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档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三年。12月5日,魏京生基金会将第六届“中国民主斗士奖”颁给尚在狱中的黄琦和杨天水。2011年6月10日黄琦刑满出狱,后定居于成都。

2016年10月24日中共十八大六中全会前夜间与外界失联。后被证实遭国保强制传唤。

2016年11月28日晚黄琦于成都市武候区桐梓林东路3号锦绣花园西区遭15名分别来自棉阳、内江和成都南站派出所的警察人闯入家中强行带走。义工蒲飞28日晚曾发布黄琦失联消息于twitter,但随后删除,此后蒲飞亦失去联系。

2016年11月30日黄琦的母亲蒲文清(83岁)下落不明。同时绵阳的杨秀琼在28日晚上被绵阳警方带走,据传遭拘留10天。蒲文清曾在事发第二天告诉媒体,黄琦被绵阳警方带走,警方还将她软禁在一处宾馆内两个小时,内江市公安又把她的住所门撬开,入室搜查。

2016年12月20日证实遭四川绵阳市检察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羁押于绵阳看守所。

2016年12月30日黄琦此前委托律师李静林到绵阳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被拒绝。警方指黄琦案是“专控案”,须经办案机关批准方可会见。李律师稍后到办案单位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交涉,被要求提供黄琦近期的律师委托书才能会见黄琦。

2017年1月13日,因网上发文披露黄琦案情况,六四天网义工成都胡金琼、绵阳杨秀琼遭四川当局刑拘。

2017年1月24日其表律师李静林被遂宁司法局昨天下午约谈,司法局负责维稳工作的副局长要其退出给黄琦的辩护,不要去会见美国驻成都领事。

2017年2月3日黄琦被绵阳市公安局以其不符合法定条件,且变更强制措施可能有社会危险性为由不予变更强制措施拒绝取保。绵公(国)不变字[2017]001号。

2017年2月10日黄琦的朋友周俊前往四川省绵阳市看守所要求探望黄琦,但遭到拒绝。周俊其后向派出所民警和附近的医院,查询身患严重肾病的黄琦个人药剂纪录,但对方表示没查到。周俊质疑黄琦在看守所,没有足够药物供应,担心会加深他的病情。

2017年2月21日黄琦的辩护律师隋牧青与李静林于绵阳市看守所查询黄琦健康状况及是否得到适当医治的情况遭拒,友人为黄琦送药亦遭拒绝。

2017年4月1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的辩护律师隋牧青于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再次提出会见及取保申请,再次遭经办国保拒绝。

2017年5月4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辩护律师隋牧青向绵阳市公安局申请会见,被办案人员以案件目前仍处于侦查阶段为由拒绝。

2017年5月24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母亲向四川省公安厅和绵阳市公安局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警方公开黄琦在被羁押期间的身体状况及有无受到虐待等情况。

2017年6月13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母亲蒲文清及代理律师隋牧青申请会见再遭拒绝,西充市胥树叶、雅安市卫小兵、成都市武素云、李昭秀、袁英、绵阳市张瑞银、徐光平同黄妈妈前往绵阳看守所为黄琦寄存了衣服、信件、生活费。同时也为被关押的绵阳维权人士陈天茂存上生活费。

2017年6月27日,因持续发文披露黄琦案情况,六四天网义工杨秀琼被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目前羁押于涪城区看守所。绵公(国)逮通字[2017]001号

2017年7月11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母亲担心身患重病的儿子会死在看守所,呼吁四川公安立即释放黄琦。

2017年7月31日,李静林律师与家属到检察院阅读卷宗,但没法联络负责案件的检察官。

2017年8月1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案其辩护律师李静林申请会见,黄琦传出信息指遭办案人员陷害要求强迫认罪,并提出希望向有关部门控告。律师仍未能阅卷。

2017年11月3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辩护律师李静林在绵阳市看守所与其会见后透露,因黄琦向外界透露了其拖着病体,被罚值班每天长达四至六个小时的消息,遭看守所管监室的警察杨茂荣暗中唆使同监室人员打致左小腿内侧一大片瘀青,并被限制购物,连生活必需品的亦不能购买,致使其上厕所只能用水洗。
黄琦并透露,在8月1日,辩护律师与其会见之后,办案警察罗兵和张慧先后十几次来看守所监区提审他。弄到办公室或者会议室去,劝其认罪,不然会判他十二年至十五年徒刑。黄琦不仅始终坚持自己无罪,声称办案警察虚构事实陷害他,而且一再指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办案警察是无权去看守所提审他的。罗兵等人回答他,只是找他谈心,不算提审。

2017年11月6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辩护律师隋牧青在绵阳市看守所与其会见后得知,两名殴打黄琦者是:受贿二千余万元的绵阳市前国土局局长陈立和殴打访民至重伤的前维稳人员苗家滋,殴打黄琦系因黄琦多次向检察院投诉遭受不公待遇。隋牧青律师表示黄琦精神状态不错,但健康状况依然堪忧,看守所低劣的生活环境与饮食医药条件,远无法满足一个伴有多种重疾的绝症患者治病养病的基本需求。

2017年12月18日,隋牧青律师在四川绵阳市看守所会见到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遭逮捕羁押在此的“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过程持续三个小时,黄琦补充介绍了先前遭殴打的背景,其身体状况仍然令人担忧。会见结束后,隋牧青律师到达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领取案卷光盘,并与承办检察官见面,证实黄琦案最迟将于2018年1月23日前移送法院起诉。

因为隋牧青律师被广东省司法厅拟吊销执业证事件的影响,刘正清律师接手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的“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案,并于2018年2月5日和6日连续两次在四川省绵阳市看守所会见到遭逮捕被羁押在此的黄琦,得知黄琦身体状况稍有好转,但看守所有截扣黄琦家人送的钱物。会见结束后,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制该案案卷材料时,经办法官让刘正清律师签署“保密协议”才可复制案卷材料。刘正清律师无奈之下只得签署,但应该是一式两份的协议只让刘正清律师签署一份,刘正清律师本人并未持有。且复制案卷时有一卷内容被告知不能复制和摘抄,刘正清律师出于自保而未予详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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