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致受害人生命财产不顾放纵罪犯


(陶秀英在医院救治中)(镇江市公安局包庇犯罪嫌疑人的答复)(该答复证实,受到黑社会拆迁的还是许多居民)

(2010-11-2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丁卯街道(原来丹徒乡)横山村居民黎振星收到镇江市公安局(1023)号信访答复,称“拆其房屋的黎富双拆迁队是受村委会委托,属于未经核实的误拆”,拒绝了黎振星的刑事立案请求。而此时,黎振星的妻子因房屋被拆而到市政府喝农药还在抢救中。

镇江市大港新区丁卯街道横山村居民黎振星的房屋共计有297平米,整个院子有500多平米。2010年前后达四次遭村委会雇佣的黑社会人员破坏。在2010年7月22日深夜,房屋的屋顶遭到破坏后,黎振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查询获得:“房屋所在地块根本没有纳入征地拆迁,也没有征地拆迁合法手续”的明确答复。

黎振星在获得丁卯街道和横山村委会违法征地拆迁的政府信息后,正在对街道和村委会的不法行为提起诉讼。然而,街道和村委会雇佣的黎富双拆迁队居然继续为非作歹,于2010年11月1日将黎振现房屋整体拆除。黎振星的妻子陶秀英无法接受公安机关对黑社会人员放纵的残酷事实,于第二天(11月2日)的到镇江市政府门口喝农药自杀,虽然经抢救已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因中毒太深还在救治之中。

镇江市公安局给予受害人的(1023)号答复,显然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完全相背。首先,黎振星提出的是立案请求,镇江市公安局就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作出受理与否的明确答复,而非什么糊弄老百姓的信访答复;其次,镇江市公安局凭什么认定横山村村委会委托了黎富双拆迁队?横山村村委会是合法的房屋拆迁人吗?

据当地居民反映,黎富双拆迁队是一个危害一方的、与官府相互勾结的黑社会组织,长期从事非法的暴力拆迁,镇江市公安局也接到过多起居民的实名举报。但,镇江市公安局不仅不愿意打黑除恶,保一方平安,连起码的受理立案都加以拒绝,还堂而皇之说要帮助受害人协调解决。

请问镇江市公安局:刑事案件可以当作民事案件协调解决吗?你们放纵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是什么?

黎振星电话:13094957823。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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