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一审判决已撤销 启动再审程序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6月13日,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案件被招远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由法院院长提起再审程序,但目前开庭时间仍未定。

据了解,2017年4月9日,招远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由法院院长提起再审程序,王江峰撤诉,本案于4月21日进入再审程序,法院告知律师和家属,一个月后开庭。但一个月后因没有任何消息,律师找到法院询问开庭时间,被告知没有定。之后一直到6月12日,家属先后5次到招远法院找过审理此案的刘永文庭长,管辖刑事案件的邵阿霞庭长,王春东院长,均被告知主事人(再审开庭的庭长)都还没有定,更没有和议过此案,所以开庭时间更不必说了。
2017年6月13日,家属找到王春东院长。王春东告诉家属,开庭的庭长已定,就是他本人王春东,也就是说招远法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将亲自主审王江峰再审一案。时间还没定,不过时间应该会很快出来的。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 ,王江峰原是招远市蚕庄供销社主任,2003年被因职务侵占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王江峰不服判决,坚持上访申诉,被多次行政拘留,地方当局甚至在2013年对其作出劳教1年的决定,理由是王江峰到联合国开发署上访,后在同年七月将其释放。


2017年3月13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招远市公安局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其律师在会见后透露,其是因长期上访遭招远市政府打压,法院法官的证据大部分不是来自其手机上的,法院法官的证据来源不明。

2017年3月23日 于招远市看守所审判庭第一次开庭。2017年3月30日 于招远市看守所审判庭第二次开庭。

2017年4月12日,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其辩护律师告知家属,王江峰案已于4月7日宣判(没有公开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7年6月13日,因长期上访被招远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山东访民王江峰案件被招远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由法院院长提起再审程序,但目前开庭时间仍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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