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民施平诉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撤销并重作无犯罪记录证明案开庭又有变动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3月1日上午,河南郑州公民施平(网名:河南石玉)接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书记员通知,三月份法官外出培训,施平诉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撤销并重作无犯罪记录证明案整个月内不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再另行通知。

施平原是新华社所属《国家财经周刊》的著名调查记者,网名“河南石玉”,2011年因以私人身份赴山东临沂探访维权人士陈光诚而被解除劳动关系。因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公共维权事件,2014年5月26日晚上,施平在郑州家中被当地警方带走,次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在侦查过程中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2104年7月2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5年7月2日被解除取保候审。

施平于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于2016年3月领取到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拟向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申请律师实习,申请实习人施平的户籍所在地二里岗派出所开始拒绝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于2016年5月4日向郑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才取得二里岗派出所于2016年6月29日开具的证明,但将施平在2014年5月27日被警方刑事拘留、2017年7月2日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一事未纳入无犯罪行为记录。施平于是在2016年12月22日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行政起诉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请求撤销二里岗派出所于2016年6月29日开具关于施平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并责令被告限期重新开具关于施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且不得显示施平涉案的情况等无关信息。


2017年2月20日上午九点,施平诉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撤销并责令重作无犯罪记录证明案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法庭开庭审理,由于被告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以该案相关案情涉及正在侦查中内容、且部分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为由,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申请,法庭决定休庭,并将开庭日期延期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三点,地点不变。

2017年2月22日,施平就2014年曾遭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错误拘留37天一事向赔偿义务机关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申请国家赔偿。

2017年3月1日上午,施平接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书记员通知,三月份法官外出培训,施平诉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撤销并重作无犯罪记录证明案整个月内不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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