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事件 王全璋其辩护律师对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检察院第二分院、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等21个单位提起控告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3月7日,被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的王全璋律师其辩护律师余文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等21个单位邮寄《王全璋案控告函》控告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下附余文生律师的王全璋案控告函
控告人:余文生,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712室,电话13910033651.
被控告人:1、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3、天津市公安局
          4、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相对人:王全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控告事项:依法追究上述被控告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的违 法犯罪责任

事实和理由:
   王全璋系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8月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后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6个月。2016年1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了王全璋,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8月7日移送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经两次退补,2017年2月14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将王全璋起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
    控告人余文生是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11月经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的委托成为王全璋的辩护人。2015年11月到2016年8月,余文生先后十余次来到天津市河西看守所及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王全璋,均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天津市公安局以《刑事诉讼法》37条第3款的规定,以王全璋案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拒绝余文生会见王全璋的要求。
   2016年8月7日王全璋案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控告人余文生之后来到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要求阅王全璋的案卷。被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王全璋声明“不要任何律师为他辩护”为由而拒绝控告人余文生及王全璋的另一辩护人程海律师阅卷,拒绝余文生、程海查看王全璋的声明,拒绝接收余文生、程海为王全璋辩护的辩护手续。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则以必须经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同意才可以会见王全璋为由,而拒绝余文生、程海的会见要求。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天津市第二看守所的行为严重违法《刑事诉讼法》37条第1和第2款、38条的规定。
    王全璋案退补侦查期间,天津市公安局拒绝承认余文生、程海的辩护人身份,拒绝接收余文生、程海的会见申请。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也拒绝余文生、程海会见王全璋。天津市公安局的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32、33、36、37条的规定。
   2017年2月14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将王全璋起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余文生、程海来到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要求递交辩护手续及要求阅王全璋的案卷,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却拒绝余文生、程海递交辩护手续及阅卷要求。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又以王全璋在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有一个“不要律师”的声明为由拒绝余文生、程海会见王全璋。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32条、38条的规定,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违反《刑事诉讼法》第32、37条的规定。
     王全璋被羁押已经近19个月,始终未见到律师,王全璋各项权利难以保证。控告人有理由质疑王全璋遭到不公正待遇甚至遭受了酷刑。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王全璋的合法权利,为了维护辩护人的辩护权利,控告人余文生特请求此致之各机关依法追究以上各被控告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的违法犯罪的之责任。
此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公安部、监察部、天津市监察局、最高检察院、天津市检察院、最高法院、天津市高级法院

抄送
  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天津市律师协会、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

          控告人:余文生
          2017年3月7日

据维基百科资料显示,王全璋(1976年2月15日),山东五莲人,中国北京人权律师。常代理敏感案件、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多以维护言论自由和健全法治为主要领域,例如山东记者齐崇淮案、原深圳三级警督王登朝案的辩护申诉、法轮功学员案件无罪辩护等。他因为2013年4月在江苏靖江市法院出庭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时,遭法院当庭拘留十天,引发上百名中国律师连署要求公开现场录像并释放,引起中国及西方媒体关注报导,王因此于3天后提前获释。
2014年3月28日,王全璋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农垦局七星拘留所为2014年建三江事件被迫害的律师维权。该拘留所警察为逼迫他在保证书上签字,对他实施了抓住头发撞墙、用拳头猛击后脑等暴力虐待。
因中国710“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北京居所于2015年8月5日被公安搜查,失联数日。8月底被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羁押,妻子李文足致信中共公安部长郭声琨,希其坚持依法治国、力保律师的合法权益之下,尽早有王律师的人身安全消息。
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2017年1月22日上午,709家属王峭岭和李文足以及程海和余文生两位律师前往天津第一、第二看守所,王峭岭和李文足向第一、第二看守所提出分别给各自丈夫李和平、王全璋存钱的要求,王峭岭在第一看守所查询却找不到有关李和平的信息,后经多番电话问询以及和看守所交涉,得知李和平仍然被羁押在第一看守所,在不断坚持和努力后看守所终于同意让王峭岭为李和平存钱,但看守所给出的“被监管人员亲友送款凭证”却发现李和平被化名为李小春。程海和余文生两位律师随后向天津第二看守所提出会见王全璋的要求,看守所答复会见王全璋必须征求检察院同意,两位律师从上午一直坚持到下午看守所下班时间,直到看守所工作人员下班离开,看守所始终不允许律师会见王全璋。


2017年1月23日,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据可靠消息,709维权律师被抓捕后关押在秘密场所,在6个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李和平、王全璋等律师经受了各种严重酷刑,其中包括采用电击的方式,电流的强度直接导致受刑人当场昏厥。


2017年2月7日,709大抓捕事件的家属王峭岭和李文足再次前往前往天津二分检询问案件情况,在二分检的控申中心询问到此前已于2016年12月30日移送到检察院的的王全璋律师,在2017年1月30日延期半个月,2月14日检察院阶段将告结束。

2017年2月15日,709大抓捕家属李文足与王峭岭再次前往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2分院控申中心询问王全璋案情况,程检察官答复王全璋律师于2017年2月14日被天津二分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至天津市二中院。公诉人为宫宁、盛国文和曹纪元。


2017年2月24日,709大抓捕家属李文足与王峭岭再次前往天津二中院了解王全璋案情况,家属要求律师到来陪同才能会见法官,遭李书记员推诿。

2017年2月27日,709大抓捕家属与律师再次前往天津二中院递交王全璋其律师的辩护手续,周虹法官的书记员拒绝接收,且无法找到法官本人。家属陪同律师随后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申请会见王全璋,再遭天津市公安局李斌以当事人曾有口头声名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2017年3月1日,被天津市检察院二分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的王全璋其辩护律师余文生以邮寄方式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交王全璋的辩护手续。

2017年3月7日,被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的王全璋律师其辩护律师余文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等21个单位邮寄《王全璋案控告函》控告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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