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事件 针对谢阳起诉书内容及官方否认谢阳遭受酷刑之事 陈建刚律师撰文反驳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3月7日,针对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起诉书中罗列内容及官方否认谢阳遭受酷刑之事实,谢阳案辩护律师陈建刚撰文进行反驳。

下附《陈建刚律师:政治谎言之后》全文:
■谢阳做了什么
谢阳至今关押了20个月以上了,共计关押605天。他做了什么呢?
其一,《起诉书》说谢阳在微博、微信发布了攻击、诋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国家制度的言论,这是煽颠。
发表言论这不是人生来就有的权利吗?《宪法》不是载明中国人有言论的自由吗?《宪法》不是载明公民对于国家机关有监督的权利吗?如果不说话,不发表自己的言论如何监督?用逆来顺受、跪拜臣服来监督吗?难道中国的政府机关、司法部门生来就是应该受到万民的朝拜而不是受到监督的吗?国家制度是万世一系、永不更改的吗?历代党魁不都是在高喊改革吗?难道他们要改的不是国家制度而是他们的家规?用言论批判、监督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怎么就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国家不是人民的吗?政府不是要为人民服务的吗?如果一有批判就定罪,人民是主人还是奴隶?
其二,《起诉书》说谢阳办理谢丰夏(谢文飞)案件是公布了一份《谢阳律师会见谢文飞》的短文,文中简述了谢阳会见谢丰夏的经过和谢丰夏对于指控的看法,这是煽颠。
这也是对言论定罪。CCAV的记者不是经常深入看守所去采访然后通稿全球吗?律师如果不说话难道都做哑巴律师、消音筒律师?罪恶谁来监督?蒙冤者的苦难难道只能吞声?窦娥一死尚可得三尺白练以昭冤屈,难道解放了的人们看到屠刀只能延颈受刑、饮泣吞声?律师发表他对案件的看法,如何就煽颠颠覆国家政权了呢?如果案件都不见阳光,难道让黑暗永远笼罩冤狱?

其三,《起诉书》说谢阳在庆安事件之后,在庆安政府门前非法聚集,声称“枪杀公民天怒人怨”、“问责庆安警方,履行宪法权利”,这是煽颠。
庆安事件中警察李乐斌一枪杀死了徐纯合,说他袭警。徐纯合带着三个年幼的孩子和80多岁的老母亲专门去火车站袭警的吗?他手无寸铁要袭击武装到牙齿的警察,他是故意死在自己孩子们和母亲面前吗?徐纯合被杀之后举国震惊,如果他是袭警,如果他的确该死,如果要公布真相,当天晚上就可以公布完整的视频,但事隔12天以后才有了经过剪接的、技术处理的视频吧?完整的视频至今没有出现,为了查清真相,悬赏搜求视频的吴淦还在监牢,但还是有视频流传,警察李乐斌拿警棍暴打徐纯合,而徐纯合在棍击之下,只是没有死去罢了;更可笑的是CCAV说徐纯合摔打自己的孩子,于是神警李乐斌一枪击毙暴徒,救下了暴徒自己的孩子,如果徐纯合要害自己的孩子需要跑到火车站?他需要在棍击之下动手害了自己的骨肉?谢阳等律师有家属的委托,他们数次要求警方公布完整的视频录像、数次要求警方立案侦查,结果他们成了煽颠犯。
难道这个国家、政府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足够冷血,看到任何他人的惨死、苦难都心若寒冰,闭目塞听?难道警察权力可以让人恐惧到可以在杀人以后只能接受奖励而不能受到任何质疑、任何监督?难道真相只可以被掩盖、篡改而禁止勇士的探求?难道对于一个警察的质疑就是要煽动颠覆这个国家政府?
徐纯合这个一生充满苦难的农民,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棍一棍地暴打,他在老母亲的面前被枪杀,他在自己三个孩子的面前被枪杀,他死后被污名袭警,而为他伸冤、要求公布真相的律师因为这件事被捕,成了煽颠犯。

其四,《起诉书》说谢阳在南宁办案中被殴打致使骨折,谢阳对当地警察有批评,说他们出警不力,说他们插手经济纠纷,这是煽颠。
又是和警察相关,谢阳作为案件的当事人,他最了解当时当地警察的作为,他对警察有所批评,批评不是法定的权利吗?言论不是生来不可转移的自由吗?警察不是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吗?难道中国人下贱到只能是“人民警察人民爱”,而不可以批评、监督警察?

其五,《起诉书》说谢阳在雨花区法院就某拆迁案件开庭中和法官争吵,说他召集人员旁听案件,围观声援,这是扰乱法庭秩序的犯罪。
和拆迁相关,和拆迁相关,拆迁,抢房侵地,全动员,挖掘机,棍子,流血,暴打,哭声,惨死,流落,上访,截访……千种词汇涌向心头。主审法官是否参加了拆迁的组织工作?既是拆迁参与者又是审判法官,这合法吗?排除当事人聘请的代理人这合法吗?庭审后没有人报案,更没有人当做刑事案件报案,但7月11日谢阳被抓,3月9日的庭审冲突却成了国保发现的金矿。
谢阳做了什么呢?他在微博微信发表了他对政府的批判言论,他为政治犯谢文飞辩护,他为徐纯合伸冤,他对警察提出了批判,他为被侵夺房产土地者维权,于是神兵天降,他被捉进官牢去。

■制造罪恶

2015年7月11日早晨谢阳被捕。他下一次得到休息是在40多个小时之后,这40多个小时他一直被锁着,被强迫坐着,他不能闭眼睛。
他被国保头目告知会保证他合理的休息时间,但是多长时间算是合理国保说了算,可以是半小时,也可以是5分钟。在以后的日日夜夜,他每天只能休息两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
他被强迫坐在叠加的塑料凳子上,双脚不能着地,一天二十小时以上,这叫做“吊吊椅”的酷刑。这种酷刑让他双腿痛入骨髓,以至于严重浮肿,把短裤裤口完全撑起。
他被逼迫挺直腰板坐着,双手放到膝盖上,抬头挺胸,一动都不能动,动一动就是“袭警”,然后就是遭殴打。袭警就是如此简单。
他被警察在凌晨4点钟的时候折磨,警察明确告诉他“我白天休息的很好,每到晚上这个时候我就很兴奋,我就是要故意折磨你,你看着,我要把你折磨成一个疯子,你别以为你以后出去还可以做律师,你以后就是一个废人……”
他被几个国保轮番殴打,还明确告诉他,别以为有监控,别以为有人会监督,打死你像整死一只蚂蚁。
他被迫坐着不动,警察环绕他的左右,每人同时点燃数支香烟,然后一口一口浓烟喷向他的口鼻眼睛,他不能躲避,否则就是袭警,然后就是毒打。
他被长时间地禁止喝水,而水瓶就放在他的面前,让他看着,让他看着,还不能动一动。
他被指名口供的方向,他的口供只能朝“为名为利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方向,他只能签字。
他被要求指控他人,给了他一大串的名单,刘某国啊、刘某湘啊、陈某刚啊、张某磊啊、覃某沛啊……“牵扯出他们来,就放你出去。”
他被告知:“你这个案子是北京的案子,我们代表的是党中央来处理你这个案子。我们即使把你弄死了,你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是我们弄死你的。”
他被告知:“你这个案子你是反革命罪,你以为共产党能放过你?我整死你没有任何人能帮你……”
他被告知,他们要对他的哥哥动手,要对他有出息的侄子动手……
他被警察阴森森地威胁,你老婆在湖大做教授,你女儿叫谢雅娟,在博才中学读书,她们要注意安全啊,车祸是常有的……
他被审问:“你有几个女人?你能挣多少钱?……”
他被告知:“如果我们要扩大打击面很容易,我们有的是资源,如果你不配合我们,你周围的朋友我们都可以下手一个一个查,一个一个整。我们有的是资源和手段,这个案子,我们没有任何限度地往下整,包括你在的律师事务所,你的同事朋友,我们想整谁、想怎样整就怎样整。”
他被告知:“你的案子是天字第一号的案子,如果我们做错了你到北京去告我们,你以为我们这样整你北京不知道吗?我们想怎样整就怎样整。”
他被几十次的审讯,他被要求在直接打印出来的笔录上签字,他被逼一页一页写自污认罪材料……
他被刁难,被孤立,被贫穷,他有钱不能使用,他不能刷牙,他没有手纸……
他体重下降了约30斤,头发凌乱,目光无神……
他完全崩溃,以至于痛哭;他完全瘫痪,以至于拿不动一只笔;他完全失去力气,以致脑袋瘫在桌上不能抬起……
他想自杀,但他身边全是紧盯的眼睛;他活着是痛苦,但他没有死去的机会……
他害怕他死了,他的妻女不知道他死在哪里,他害怕他的妻女在安排的车祸中死去……
他在度过每一分每一秒痛苦的时间里努力保持人的尊严,他在生不能死不能的境况中拒绝构陷他人……
他在生病浑身发抖,但冷血禽兽们不管他的死活,他对着窗户悲呼“我是谢阳,我被关在这里,请通知我老婆,我生病了,我要治病……”
他被关在一个秘密的干休所,他的妻子儿女、父母兄弟不知他去了哪里,他年迈的父母在担心儿子的生死,他的胞兄在担心弟弟的安危,他的妻女夜晚的时候抱头痛哭,他的小女儿常常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他的妻子为他聘请了律师,但没有人承认抓过他,没有人告诉他在哪里,他的妻子和律师跑遍了长沙所有能去的衙门,看遍了爪牙的嘴脸,受尽了屈辱、冷眼、嘲讽……
他的律师一次一次跑到看守所要求会见,但一次一次被拒绝;他的律师拿着法律讲规定,接待的警察在耻笑;他的律师一分钟一秒钟地在等待,希望检察官提审后能给他会见的机会;他的检察官却一秒钟一分钟地占尽一周的时间,然后将案件发回……
他的朋友们一个一个被带走威胁恐吓,不能关注,不能说话,不能写文章……
他在见到律师的时候说“我要为中国律师保留最后一点脸面”,他说自己的案件是个阻击战,要好好打,如果他顺服了,以后迫害其他律师就会很容易……

■掩盖罪恶

罪恶被公布天下之后,随之而来的不是清晰罪恶回归正义,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
湖南省检察院说他们自动成立了独立调查小组,所谓谢阳被酷刑完全是不存在的,信誓旦旦。
你们去查本应该有的审讯录像了吗?该有的录像为什么没有呢?没有录像当初的审讯过程,检察官们凭什么就说一定不存在呢?
你们有没有检查一下警方所说的“由于设备老旧”,因此没有依法录音录像,你们看看这又老又旧的设备是什么设备了吗?
你们有没有追问一下为什么在长达6个月秘密关押的时间里没有解决监控设备老旧的问题吗?
你们有没有摸着自己的良心对于一旦出现警察暴行,总会出现的监控设备恰恰损坏或丢失或老旧的借口之真假呢?
你们去问被点名的那些酷刑实施者了吗?为什么没有看到一个人到媒体上去现身说法?

你们有让谢阳去实地指认吗?
你们拍照片的小凳子和谢阳曾经被强迫坐上去“吊吊椅”的是同一种吗?
你们说看到西方媒体传播谢阳被酷刑你们就主动成立了独立调查组,还说你们这是为了维护谢阳的权利,是这样吗?你们所谓的西方媒体传出谢阳被酷刑的事件是2016年10月份,但你们开始调查的事件是2017年2月份,这其中的4个多月你们维护当事人权利的积极性哪里去了?你们怎么不主动了?家属和律师多少次去控告你们材料不收、控告人不见,你们所说的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职责哪里去了?这4个多月中,有西方媒体的传播,有家属的控告,你们却八风不动,是在做玻璃猫吗?
你们说进行调查的原因是基于谢阳及其辩护律师反映,你们有向律师问过一句话吗?你们有通知律师一张纸吗?
你们有向谢阳询问过一句有关是否实施酷刑、律师笔录是否属实的问题吗?

谢阳说他现在晚上睡9个小时,可以证明一年半之前不存在疲劳审讯吗?
谢阳说他现在身体非常健康,可以证明他一年半之前不存在因为“吊吊椅”而整条腿浮肿以至于撑满整个裤口的事情吗?
谢阳说现在看守所为他检查身体,可以证明一年多之前他从没有被控制喝水、控制吃饭,有病不能治疗吗?
谢阳被指定监视居住、秘密关押半年之后转到看守所,而你们找来的证人证明谢阳没有被施加酷刑的,居然是谢阳在看守所里遇到的同一监舍里的狱友,你们的法律是兽医老师教的吗?
在为罪恶洗地的时候AV媒体总不会缺席,你们怎么没有给谢阳一个正式回答是否存在酷刑的机会呢?你们怎么没有在镜头前问问谢阳《会见笔录》的真假呢?
…………

你们出来洗地一点都不奇怪,你们什么“独立调查”就很荒诞了。你们和谢阳是仇敌,是争讼方。给谢阳的罪名是“反党”,而你们呢,“刀把子”是谁家的?“喉舌”是谁家的?你们不会忘记吧?
独裁极权暴君是不会有错误的,他们是万千奴民的“君父”,是黎民百姓的“父师”,皇上圣明,“君无戏言”,还有一句“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自认为是天下“君父”者怎么可能有错误,即便有错误也要掩盖错误,有罪恶也要掩盖罪恶。

■掩盖不住呢?
找到“捏造酷刑”的人来现身说法是个掩盖罪恶的好办法。
江天勇被抓紧官里去,他在镜头前大大方方地说有关酷刑的事情是他捏造的,是他主动捏造的,他主动联系谢阳的妻子,推销他的方案,然后炮制文字,甚至连配什么图片他都在操作。然后是抛给天杀的“西方敌对势力”媒体。再后来有辩护律师见到了谢阳,制作了两份《会见笔录》,还说“律师会见谢阳后,再次在网络上抛出一份所谓的’律师会见谢阳笔录曝光’一和二,这些‘笔录’和此前境外媒体炒作的、由江天勇炮制的谢阳遭遇酷刑的内容如出一辙。”
江天勇被抓是在2016年11月21日,大概隔了一两天才被人发现找不到他,当时披露谢阳会见笔录的陈建刚律师(笔者本人)正在在德州的一地方法院开庭,连续多日的开庭,参加庭审的还有谢阳被要求构陷的刘某国、庞某琨。半个多月之后谢阳妻子联系陈建刚律师,邀请他为谢阳辩护,说“你是谢阳钦点的”,陈建刚律师第一次见到被关押的谢阳是在2016年的12月22日,这个时候江天勇已经失踪31天了。
喉舌媒体你们怎么没有明说是江天勇授意陈建刚律师背诵1.7万多字的两份笔录来欺骗大众、侮辱国保的呢?
湖南省检察院的“独立调查”检察官们,喉舌媒体们,想必你们仔细看了陈建刚律师每次会见谢阳时候的监控录像了,你们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是吗?
罪恶终究是掩盖不住的,因为人们不是永远愚蠢,总是出现的“监控设备损坏老旧”的理由也不能总是说服观众。
想探究真相的朋友推荐一读《建刚律师:会见谢阳的前后》和《就湖南省检察院对谢阳酷刑事件“独立调查”的追问》两篇小文,当然和谐社会的天朝梦里,你或许在以国界为高腔的局域网上找不到,因为有人害怕追问,害怕质疑,害怕真相。
罪恶终究掩盖不住,因为谢阳会说话,他会在见到律师的时候讲述他如何被调查、如何被采访的,这岂不立即揭穿谎言?于是禁止律师会见。刘正清律师和陈建刚律师先后被长沙第二看守所禁止会见(从2月28日至今)。但这种掩盖也仅仅是暂时的。
政治的罪恶由政治的谎言来掩盖,刀把子和喉舌齐上阵,但这种掩盖是暂时的,这个暂时已经持续了605天,或许会继续5年、8年、10年,但谢阳总有走出监牢的那一天,他走出监牢的那一天就是他说出真相的那一天。
政治罪恶,再走一步就是政治谎言,再走一步呢?
如果谢阳活着走出看守所他就会揭穿政治罪恶和政治谎言,但如果他恰恰生病或者意外死在看守所呢?
躲猫猫可以死,喝水呛可以死,掉下床可以死,纸币开手铐然后鞋带自缢可以死,做噩梦可以死,睡姿不对可以死,发狂可以死,上厕所可以死,喝开水可以死……(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搜索看守所内离奇死法),谁能保证谢阳一定可以站着走出来?

掉了牙的李旺阳,不能走路的曹顺利,白白胖胖的徐明,神通广大的王林大师……
■我有深忧,谁能解之?

制造罪恶,掩盖罪恶,如果掩盖不能,下一步呢?下一步呢?
我有深忧,谁能解之?
我有绵绵的忧虑,谁能帮我?
我有冰窟的恐惧,谁能给我一个平安的承诺?

建刚草草
2017年3月7日凌晨




据公开消息显示,谢阳,1972年2月4日出生,湖南省长沙市人,前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前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于2011 年正式执业以来,曾因代理多起公权力滥权案件,如山东省曲阜县薛明凯案、北京新公民运动张宝成案、河南省南乐县南乐教案、湖南省浏阳市张开华征地案等维权案件,并积极关注参与社会维权运动,包括探访盲人律师陈光诚和声援建三江被捕律师等,随屡遭司法当局的阻扰和打压、迫害。

2011年11月15日,曾因只身前往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陈光陈,而遭到地方黑恶势力的殴打抢劫;2013年8月,曾因代理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为维护当事人利益要求取得合议庭商议结果,而被湖南省律师协会罚款人民币5万元,同时被所在事务所要求解除合同和离职;2014年2月13日,曾因为“山东薛家命案”委托代理律师,而被湖南省司法厅当局带走“约谈喝茶”;2014年2月20日,曾因为代理湖南省浏阳市土地维权者张开华案,在出庭时遭到当地法院的野蛮阻扰;2013年10月—2014年5月,因其多次代理维权案件,遭到湖南省律师协会不予批准转所异动手续的变相打压;2015年3月,因其积极代理多起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在代理莲湖村农民征地行政诉讼时,遭到法院的非法驱逐;2015年5月17日,因其代理广西南宁北部湾建材市场当事人的维权案件,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持械群殴,至其重伤,其右腿骨折,同时其报警后,当地警方竟迟迟不予出警;2015年7月11日,在“7•09大抓捕”中其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突然带走,而后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其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拒;2016年1月9日,被长沙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此前其代理律师蔺其磊,因被官方设障阻止介入。
2016年11月21日上午十时许,张重实律律师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会见709大抓捕中被捕湖南谢阳律师,会见前数分钟听到走廊连续传来响彻楼道谢阳被警察打的凄惨求救声,会见后确认管教袁进拒绝谢阳给律师的材料而将其拖上楼道拐角处,用拳头连续击打谢阳头部。
2016年12月21日家属联系检察院得知案件已被长沙检察院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移送法院。

2016年12月10日其辩护律师蔺其磊就遭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搪塞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等情况,向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12月19日拒绝蔺其磊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行政诉讼被长沙县人民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予立案”为由驳回诉讼。

2017年1月4日下午,刘正清律师与和谢阳妻陈桂秋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核对案卷材料,长沙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长沙市检察院以谢阳微博言论及会见纪要等内容起诉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长检刑二刑诉[2016]85号。

2017年1月19日,谢阳的代理律师陈建刚及刘正清律师于网上公开会见记录,披露谢阳律师狱中遭受酷刑虐待情况,谢阳拒绝认罪换释放。其妻子陈桂秋网上发文征集20位律师代理家属控告谢阳案中刑讯逼供人员。

2017年1月21日,谢阳律师委托其辩护律师传出亲笔信,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邓锋、易丹检察官在已知其遭遇刑讯逼供下,仍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强制推行批捕事件作出情况说明。

2017年1月21日,长沙文东海律师向检察院提起刑事举报及控告。对谢阳律师被湖南和长沙国保刑讯逼供、诱供、暴力取证,涉嫌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事情进行举报;对长沙国保尹卓等人意图逼迫谢阳取证陷害控告人,涉嫌暴力取证和徇私枉法犯罪事情进行控告。

2017年1月22日,谢阳委托其辩护律师传出亲笔信,反映长沙市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管教袁进警官打在押人员谢阳的情况。要求对袁进警官的打人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017年1月22日,全国各地多名网友发起一人一照”反对酷刑支持谢阳”活动。

2017年1月22日湖南公民欧彪峰向湖南省、长沙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对湖南省长沙市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涉嫌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事件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对长沙市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意图逼迫谢阳诬陷控告人,涉嫌暴力取证和徇私枉法犯罪行为向检察机关提起控告。

2017年1月22日广东珠海公民甄江华为履行公民义务,向湖南省和长沙市两级检察机关邮寄刑事举报书,并要求受理单位依法追究被举报人李克伟、王铁铊、李峰、周浪、屈可、尹卓、李阳、周毅、庄晓亮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的刑事责任。

2017年2月22日蔺其磊、葛文秀律师于湖南长沙市检察院就谢阳律师羁押期间遭受酷刑虐待并被逼迫诬陷同行和朋友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尹卓等人涉嫌暴力取证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但遭长沙检察院推诿敷衍。工作人员一开始称,需要律师先到市公安局纪委反映才能受理控告,经律师据理力争后才接收控告材料,并出具了信访回复单。葛文秀律师还要求检察院查询去年8月以来,三次对长沙市检察院的李治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尹志良的控告结果。但对方答复称,在他们的电脑系统中没有相关的投诉信息。

2017年2月23日,庞琨、葛永喜律师于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就谢阳遭刑讯逼供并被逼迫诬陷同行朋友事件以受害人的身份实名控告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克伟、王铁砣、周浪、屈可、尹卓、李旸、庄晓亮等警察涉嫌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暴力取证等犯罪,要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中心的接待检察人员表示,将把控告材料转给被控告检举的单位长沙市公安局纪委。

2017年2月28日,刘正清律师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申请会见谢阳律师,看守所尹所长以专案组最近几天都要连续提审谢阳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2017年3月2日,刘正清律师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申请会见被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羁押的谢阳律师,看守所尹所长以专案组最近都要连续提审谢阳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在刘正清律师提出48小时内安排会见是法律的刚性规定为由交涉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超48小时亦不回复律师。

2017年3月5日,就湖南省检察院称对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羁押的谢阳律师酷刑事件的“独立调查”  其辩护律师陈建刚向湖南省检察院发文追问。

2017年3月5日,就凤凰卫视等媒体播出的有关江天勇和谢阳案视频文章 覃臣寿律结合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关于中国第五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提出反酷刑分析意见。

2017年3月6日,陈建刚律师再次向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申请会见谢阳律师,但前台接待接听电话后半秒随即挂断,原本与律师保持联系的胡所长亦表示不能接受预约,并答复“你等着吧”后挂断电话。。律师不得已与湖南省司法厅刘处长联系,对方仍然不安排会见谢阳,只让律师等待便挂断电话,直到下午下班时间都未有具体答复。     


2017年3月6日晚上,陈建刚律师就向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申请会见被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羁押的谢阳律师但再次遭拒及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胡所长与湖南省司法厅刘处长接听电话后便挂断一事,向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刘昌松处长发出公开信息。


2017年3月6日深夜,张磊律师就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拒绝律师申请会见被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羁押的谢阳律师及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胡所长与湖南省司法厅刘处长接听电话后便挂断一事发文提出疑虑。


2017年3月7日凌晨,针对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起诉书中罗列内容及官方否认谢阳遭受酷刑之事实,谢阳案辩护律师陈建刚撰文进行反驳。

谢阳目前仍被羁押于湖南省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湖南省长沙县泉塘镇远大二路1736号,邮政编码4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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