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敲诈勒索罪获刑11年 河南访民冯改姊二审发还重审近1年后突获取保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被以敲诈勒索罪获刑11年的河南访民冯改娣,二审发还重审近1年后,2017年3月9日取保获释,她不满取保1年,一度拒絶签字。

据其儿子冯磊表示,日前突然接到看守所通知母亲(冯改姊 )被取保释放,他随即赶到济源巿看守所迎接她。手续都办好,最后母亲必须在检察院的文件上签字,但她不肯签,认为案件拖延2年多,如果证据不足,应该不予起诉,为何要取保候审,她与检察院人员交涉半小时,经多人劝解,最后无奈接受。

下付刘晓原律师《蒙羞和被奸的中国法律》全文:

  下午1时许,接到河南冯晓磊的电话,他说,他母亲已办完取保候审手续,现正在乘车回老家去。他母亲冯改娣在电话中与我说了话。
       从2014年7月22日刑拘,到今天被取保候审释放,冯改娣在两家看守所里关押了近两年零八个月。
     因为多年上访,冯改娣被河南省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
        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1年。
      案件上诉后,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内黄县法院重审。
         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2015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给北关区检察院管辖。此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到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减少到1万元。案件开庭之后,迟迟没有宣判。
       2017年1月22日,北关区法院通知她儿子冯晓磊,说案件移送给了济源市法院管辖。北关区检察院也同时将案件移送给济源市检察院。当天,冯改娣被移送到济源市看守所羁押。
     今天是法定的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最后一天,济源市检察院没有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将冯爱娣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一起访民被控敲诈勒索政府的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又两次指定异地法院管辖,且第二次还是跨地级市范围指定,在这司法实践中罕见!
     冯改娣案件的程序存在很多问题,且非常混乱。在刑拘她之前,内黄县政法委就组织了“公检法”三家进行研究定罪,被指遭到冯改娣敲诈勒索的内黄县公安局还负责案件侦查。
      案件发回重审退回内黄县公安局重新补充侦查,又罗织一个寻衅滋事罪名。

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 53岁的冯改娣,2008年与邻居国税局职工发生纠纷,对方两次带人到家中闹事,她到国税局反映,遭该局职工殴打。冯改娣认为公安机关出警不力、处事不公,自2010年4月起开始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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